醫生與患者應該如何共同努力去解決醫患矛盾?
醫療糾紛處理的過程,也是醫生與患者之間互相了解的過程,了解自己在這場醫患關系中的角色定位和價值所在,為以后更好地與患者相處打下基礎。在這里,向大家推薦一本書《從醫患關系看醫療糾紛》。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大家一起看看吧。
在我看來,這本書是一本非常實用有價值的工具書。很多人都知道這個說法:“醫生不能沒有責任?!钡趯嶋H情況中,很多人卻很難做到醫生這個角色的轉變。當我們在面對患者的時候,會對醫患關系有一個錯誤的認識。那就是:醫務人員沒有過錯,所以患者可以去告他們“醫療事故”。
而當我們面對病人不配合時,我們也會把醫患關系歸結為“患者沒有責任”。但是我想說:醫生不是“無責”的,也不是“沒責任”的。相反,醫生與患者應該共同努力去解決這一問題,這樣才能更好地解決雙方之間的問題和矛盾。
一、患者及其家屬
(1)患者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依法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患者身份是指自然人;
?。?)患者年齡未滿18周歲或者不滿60周歲的,應當認定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患者的監護人是指具有法定監護資格的人。
二、醫生的角色定位
在醫療糾紛中,醫生的角色定位就是一名“第三方”,而不是“當事人”。在這個角色中,醫生要從“受害者”的角度去理解患者;而患者要從“當事人”的角度理解醫生,這樣才能更好地解決醫患糾紛。這也就意味著,在面對患者和醫務人員發生醫療糾紛時,醫生和他們的溝通方式很重要。
同時,由于醫療糾紛具有專業性、技術性及人身敏感性等特點,一旦進入司法程序后極易產生醫方占據優勢地位、患者處于弱勢地位等情況。所以如果患者或其家屬認為醫院存在欺詐等故意行為導致了其利益受損的話,可以通過訴訟維權。此外,《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要求醫院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對涉及到患者隱私及其他合法權益保護的信息進行處理。因此患方應慎重對待醫事糾紛。
這個問題的講解暫時到這里,總的來說,由于醫療事故的侵權責任糾紛案件是由侵權關系引起的,因此,醫療事故損害結果與賠償責任應當屬于醫療損害賠償糾紛訴訟當事人之間的關系。我們正在建設法治社會,法律的作用也越來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大有裨益,無論對個人還是對社會,依法辦事非常重要。如果您還有更多疑問,歡迎在線聯系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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