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醫療事故的侵權責任糾紛案件是由侵權關系引起的,因此,醫療事故損害結果與賠償責任應當屬于醫療損害賠償糾紛訴訟當事人之間的關系。醫療事故的認定有三個條件,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大家一起看看吧。
1、發生醫療事故;
2、存在過錯,即醫務人員或該醫療機構在診療護理過程中有過錯行為;
3、導致損害后果。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大家一起看看吧。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造成患者人身損害并同時存在因果關系的嚴重不良后果。
?。?)造成患者生命危險或者嚴重殘疾的;
?。?)有其他依法不應由司法機關處理的情形的。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醫療事故:
?。?)因嚴重差錯造成患者人身傷亡或重要器官功能衰竭,并已在法定時限內死亡;
(2)因嚴重不負責任,不正確實施臨床治療措施或者操作等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診療常規和操作規程;
?。?)在未履行相應職責或者程序規定下實施過錯行為或過失行為造成患者損害。
?。?)因存在違反國家有關衛生行政法規、規章或者診療護理規范、常規所規定的規章制度的情形,但與患者人身損害之間不具有因果關系。
由于這些法律規定并非屬于醫療事故損害責任糾紛中的法定賠償責任承擔事由,因此在處理該類案件時,當事人應以符合上述條件為限承擔侵權責任而不是按醫療事故賠償糾紛起訴。
鑒定結論對于鑒定意見有異議,人民法院應當要求重新鑒定。當事人對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新鑒定,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有必要的,可以依職權委托有關部門或者醫學會組織相關領域專家進行重新鑒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分為兩種: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司法鑒定。司法鑒定是人民法院審理民事訴訟案件的必經程序。
只有在法院對有關當事人申請另行委托鑒定有明確指定的前提下,才可以依據有關規定另行委托相關專業技術部門或單位進行鑒定。人民法院對經人民法院確認可以由當事人另行委托的有關事項,可以依職權另行委托相關單位進行重新鑒定。
這個問題的講解暫時到這里,總的來說,由于醫療事故的侵權責任糾紛案件是由侵權關系引起的,因此,醫療事故損害結果與賠償責任應當屬于醫療損害賠償糾紛訴訟當事人之間的關系。我們正在建設法治社會,法律的作用也越來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大有裨益,無論對個人還是對社會,依法辦事非常重要。如果您還有更多疑問,歡迎在線聯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