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詐騙罪辯護律師:貸款詐騙罪與詐騙罪的區別
貸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無為目標,假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偽來由、應用虛偽向條約、應用虛偽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蛘咭云渌椒?,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深圳詐騙罪辯護律師一起看看吧。
一、本罪與非罪的邊界
1.“以非法占用無為目標”是差別罪與非罪界限的重要標準
在認定欺騙貸款罪時,不克不及簡略地覺得,只需貸款到期不克不及歸還,就以欺騙貸款罪論處。實踐生存中,貸款不克不及按期歸還的情形時有產生,其緣故緣由也很龐雜,若有的因為經營不善或者市場行情的變動,使盈利計劃無法實現不能按時償還貸款。
這種情況中,行為人雖然主觀有過錯,但其沒有非法占有貸款的目的,故不能以本罪認定。有的是本人對自己的償還能力估計過高,以致不能按時還貸,這種情形行為人主觀上雖然具有過是,但其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不應以本罪論處。只有那些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欺騙的方法取得貸款的行為,才構成貸款詐騙罪。
2.要把貸款欺騙與借貸糾紛區別開來
有些假貨人在取得貸款后長時間拖欠不還,甚至在請求貸款時就有強調履約才能、編壹謠言等情節,而到期又未能歸還。這類假貨膠葛,非常容易與貸款欺騙相殽雜,區別兩者的邊界應該掌控如下四點:
?。?)若發生了到期不還的效果,還要看行動人在請求貸次時,執行才能缺乏的究竟是不是曾經存在,行為人對此是不是清晰。如無奈履約這一點其實非常懂得,縱然到期不還,也不該認定為欺騙貸款罪而應以借貸糾紛處理。
?。?)要看旨為人獲得貸款后,是否積極將貸款用于借貸合同所規定的用途。盡管到期后行為人無法償還,但如果貸款確實被用于所規定的項目,一般也說明行為人主觀上沒有詐騙貸款掏故意,不應以本罪處理。
?。?)要看行為人于貸款到期后是否積極償還。如果行為僅僅頭上承認還款,而實際上沒有積極籌款準備歸還的行為,也不能證明行為人沒有詐騙均故意,不賴賬,不一定就沒有詐騙的故意。
?。?)將上述因素綜合起來考察,通過多方立客觀行為全面考察行為人主觀心態,從而得出是否有非法占有貸款的目的,這對于正角區分貸款詐騙罪與借貸糾紛的界限具有重要意義。
二、本罪與詐騙罪的邊界
1.犯罪對象不同
本罪的工具僅是指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貸款,受害人是銀行或其余金融機構;而欺騙的工具既包孕泉幣,亦包孕財物,對象不僅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其范圍比貸款詐騙罪廣泛得多。
2.產生的領域不同
本罪發生在金融畛域舉行貸款的過程當中;而詐騙罪的畛域范圍則極為廣泛,可以涉及任何領域,自然也包括金融領域在內。
3.損害的客體不同
本罪不但會對國家、民眾貸款的所有權造成損害,同時亦侵害了國家無關金融信貸的管理制度,其屬于復雜客體;而詐騙罪的客體則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4.主觀行動的表現方式不完全相同
兩種行動的本色特性盡管都是虛擬究竟或瞞哄本相,但本罪所應用的要領倒是環抱騙取貸款進行的,所使用的具體方法都是與貸款所需的、文件有關,如虛構引進資金、項目;使用虛偽的經濟合同等等就是如此;而詐騙罪的行為方式更多樣化,有時僅憑其三寸不爛之舌便可達到騙取他人財物的目的。
這個問題的講解暫時到這里,總的來說,本罪不但會對國家、民眾貸款的所有權造成損害,同時亦侵害了國家無關金融信貸的管理制度,其屬于復雜客體。我們正在建設法治社會,法律的作用也越來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大有裨益,無論對個人還是對社會,預防犯罪行為的發生要比處罰已經發生的犯罪行為更有價值,更為重要。如果您還有更多疑問,歡迎聯系我們的深圳詐騙罪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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