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師分享生活中三件小事中包含的法律知識
分享生活中的三件常見小事,其中你肯定也有遇到過類似的事情,上海律師解答要真拿到法律層面該怎么處理呢?
一、執行法官不給我計算利息
之前有人跟我說,執行法官在搞參與分配的過程中,存在執法不公的現象。同樣幾個債權人,對別人把本金和利息都算進去,對他就只算本金,不算利息。理由是他的判決書里,只寫了利息的計算方法,沒有標明明確金額。
我跟他說,你別簽字,不同意分配方案,認為法官執法不公,去信訪部門找法院領導,搞不定等我買張高鐵票過來幫你搞。然而他告訴我,已經簽字簽掉了。那就沒啥多說的了,都結束了。
二、嬰幼兒游泳館春節臨時加價10元
春節期間,一些商場照常開門,其中的嬰幼兒游泳館提出:春節期間,每個寶寶上門來消費,要額外支出10塊錢服務費。大意就是春節期間還要給員工發加班工資,這個成本就攤到消費者頭上吧。
這個條款是商家臨時起意增加的,事先沒有跟消費者商量過對于散客而言,不消費就不消費了。對于辦了卡,集中要在這幾天使用的(春節期間顯然家長有時間),就是變相漲價咯,要不然就別在這幾天消費。
相當于還是對于辦卡后,已經形成的合同關系進行了變更,限制了消費時間,或者在特定消費時間要求加價。如果較起真來的話,拍視頻錄音,打電話聯系市場監督管理局到場處理。不過就10塊錢,懶得跟人爭了。
三、考駕照給警察100塊和一包煙
之前有人考駕照,大路考的時候,碰到警察,掏出100塊和一包煙,公然行賄。還有當事人委托司法鑒定,把人民幣夾在案卷材料里送進去金額么幾百塊。行賄屬于違法行為,金額達到一定標準,構成犯罪要追究刑事責任的。警察和司法鑒定人員都是有正當職業的這種操作方法,打發叫花子呢。以上內容轉載自上海律師季宏偉朋友圈,歡迎大家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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