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刑事犯罪律師講解打擊報復會計問題
有關法律對第一款所列行為的處罰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廣州刑事犯罪律師一起看看吧。
第45條規定:“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思想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共享會計年度報告或者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課程報告,構成共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發達國家政治工作造成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商品或者有關建筑單位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行政處分。”
筇16條規定:“單位負責人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本法規定消費者行為的會計人員以降級、撇職、調離工作重點崗位、解聘或者開除等方式開始實行打擊報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仆: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對受打擊報復的會計人員,應當恢復其名譽和原有職務、級別。”#p#分頁標題#e#
由此可見,會計人員如果不抵制違反會計法的行為,就應當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直至刑事責任。其中,會計人員應當抵制的主要是上述違反《會計法》的行為。
就統計人員而言,《統計法》不僅規定了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應當依法履行的職責,還規定了統計人員違反統計法或者對違反統計法的行為不抵制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七條規定:各地方、各部門、各單位的領導人不得自行修改統計機構、統計人員依照本法和統計制度提供的統計資料;如果發現數據計算或來源有錯誤,應由統計機構、統計人員和有關人員提出并核實和糾正。
各地方、各部門、各單位的領導人不得強令、授意統計機構、統計人員篡改統計資料或者編造虛假數據。統計機構、統計人員應當拒絕、抵制領導人強令、授意篡改統計資料或者編造虛假數據的行為,依照本法和統計制度如實報送統計資料,并對報送的統計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統計人員參與篡改統計資料或者編造虛假數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給予通報批評,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建議有關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據此,統計人員應當抵制上述違反統計法的行為,否則將受到相應的行政處分。
有關管理公司、企業、事業建設單位、機關、團體的領導人對依法履行社會職責、抵制違反《會計法》《統計法》的會計、統計分析人員可以實行有效打擊報復的行為發展方式是多種方法多樣的,常見的形式主要是通過利用自己職權篡改人事信息檔案,出具假政審材料,克扣工資、獎金,罰款,停止學習工作、降職降級、壓制晉級晉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調離原工作相關崗位,在大小會議上進行自我批判、斗爭、羞辱,編造材料報送公安機關對其進行教育行政拘留等等。
總之,既可以為對有關的會計、統計研究人員需要進行一個肉體、精神上的摧殘、迫害,也可以為對其在經濟上我們進行經濟制裁,還可以是政治上的迫害。值得人們注意的是,司法活動實踐中,公司、企業、事業服務單位、機關、團體的領導人對抵制違反會計法、統計法的會計、統計專業人員方面進行不斷打擊報復時,通常來說都是教師利用消費者手中的職權,假公濟私,實施打擊報復心理行為的。
但是,本條并沒有得到明文規定行為人必須利用了職權主義才能構成本罪,對于存在一些學校領導核心人員由于沒有充分利用自身職權對有關財務會計、統計調查人員開始實行報復打擊,情節惡劣的,也應認定為打擊報復會計、統計設計人員罪。
根據本條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組織的領導應當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會計法、統計法的行為的會計師、統計人員進行打擊報復。 情節惡劣的,構成打擊報復會計、統計人員罪。 什么是惡劣的情況,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來界定,一般認為主要是指受害者造成的報復行為,其個人和民主權利受到嚴重損害;報復行為造成國家利益的重大損失;報復行為導致受害者自殺或精神障礙等嚴重后果的;對他人一貫進行報復的; 造成不良影響等。雖有報復行為,但不屬于“惡劣情節”的,不構成犯罪,僅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或者行政處罰。
本罪的主體為特殊教育主體,僅限于一個公司、企業、事業建設單位、機關、團體的領導人。其他人不構成本罪。
主觀上,本罪是故意,具有報復目的。
以上就是廣州刑事犯罪律師為大家帶來的我國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全部內容??偟膩碚f,會計統計人員的抵制進行了報復. 嚴重違反國家經濟管理制度和會計、統計人員的人身權利,應當予以刑事處罰。法律是維護我們自身權益的有力工具,在我們遇到困難的時候,法律能夠為我們履行合法權益提供保障。如果您遇到相關問題,歡迎咨詢我們的相關專業律師,我們會為你做出專業的解答。
相關閱讀
-
訴訟離婚什么情況下會判離?詳細閱讀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六)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上海房產合同律師談貸款買房需要注意的“坑”詳細閱讀
我們都知道,對于那些通過抵押貸款購買房子的人來說,除了與賣方簽訂銷售合同外,買方還需要簽訂房屋和抵押合同。買方應按照協議償還銀行欠款。這種按揭購房方式的注意事項是什么?策法網上海房產合同律師為您分析:在抵押中買賣房屋時,行轉抵押,轉抵押需要注意以下問題:一、謹慎選擇中介。辦理二手房轉按揭可能會涉及到中介,但由于中介素養不同,在選擇時需要謹慎。
-
如何理解最高法關于彩禮返還條文的司法解釋?詳細閱讀
彩禮作為我國傳統婚嫁習俗的一種,是談婚論嫁時不可避免的話題。但因為彩禮往往數額比較大,不少曾經“愛過”的戀人為此“扯皮”,甚至引起一系列的法律糾紛。 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其中第五條明確: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