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產糾紛律師來講講二是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審理中的焦點問題
建設工程合同的主體是發包人和承包人,有時還涉及到聯合施工單位、房屋產權人、工程款受讓人等。表面上看并不復雜,但由于總承包、轉包、分包、違法分包、內部承包、掛靠等行為的存在,實踐中的法律關系非常復雜,法律責任也不盡相同。上海房產糾紛律師就來為您講講相關的情況。
?。ㄒ唬┰V訟主體的認定
就建設中國工程類企業發展而言,其本身就是主體又較為復雜,有子公司、分公司、項目經理部等。其中一個子公司具備自己獨立法人資格,有權成為我國民事法律訴訟主體,分公司若在市場經濟監督管理部門登記,領有營業執照,屬于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其他社會組織,也享有民事責任主體資格。
此外,由于建筑市場的不規范,個體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往往以分包單位的所附資格、所借資格或“項目經理”的名義附屬、借用或非法分包。一旦發生糾紛,如何確定訴訟主體、責任主體和責任方式將引起很大的爭議。
實踐中,包工頭或班組長如果是轉包或違法分包的主體,向工程投入資金并獲取利潤,則可視為實際施工人;如果他只是工人代表、組織工人施工并正常領取工資的包工頭或班組長,就不能認定為實際施工人。
(二)合同效力的認定
建設工程合同效力的確定,屬于人民法院主動審查的范圍。
實踐中,合同效力的認定是審理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的首要任務。建設工程合同的標的物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建設工程關系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是其他民事合同所不具備的。
目前,合同無效的情形主要有發包人未取得經濟建設中國工程發展規劃許可證等規劃審批手續對外發包工程所訂立的合同,承包人未取得一個建筑信息工程技術施工人員資質或者可以超越資質等級承包建筑環境工程所訂立的施工合同。
不具有建筑結構施工資質的建筑行業施工生產企業通過使用方法具有一些相應資質條件的建筑公司企業的名義和資質證書與建筑事業單位訂立的施工合同,必須不斷進行研究招標的建筑材料工程投資項目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而訂立的施工合同,承包人非法轉包訂立的施工合同,承包人違法分包訂立的施工合同等情形。
(三)建設工程價格
支付工程價款是建設工程合同中發包人的主要義務,工程價款的支付請求權是承包人在合同中享有的最基本的權利。建設工程合同中的一切爭議都直接或間接地與工程價款的結算有關。因此,在司法實踐中,價格問題是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中最常見的焦點,大多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都會涉及價格問題。
建設工程造價糾紛的焦點是無效合同的稅收處理、建設工程造價的計價方法、多重合同結算依據的確定等。
另外,建設項目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糾紛也是價款糾紛中的重要發展問題。合同法和司法解釋以及相關法律規定可以賦予了建設中國工程承包人就工程款享有優先受償的效力,這對環境保護建筑施工企業單位合法權益意義重大。
在司法實踐中,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糾紛審理的主要焦點是合同對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影響、優先受償權主體的確定、優先受償權的客體和范圍、優先受償權的受償條件和程序等。
需要指出的是,該權利對其他債權人尤其是普通抵押權人的權益也有很大影響。如果這種權利經常出現在執行異議案件中,是否可以抗拒執行就會產生爭議。
工程質量是工程建設的核心,關系到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是承包商和承包方共同的生命線。為了保證工程質量,在《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合同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都做了許多具體規定。由于建設項目類型多樣、生產周期長、技術復雜、參與主體多樣,工程質量問題的原因多種多樣,包括施工原因、勘察設計原因、材料設備和構配件不合格、發包人直接指定分包單位分包專業工程等。
上海房產糾紛律師認為,實踐中,與工程質量相關的關鍵問題主要包括如何確定發包人使用未經驗收的建設工程的質量責任、合同無效時因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能否參照合同約定計算、缺陷責任期與質量保修期的區別與適用、無效合同下的質量保修責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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