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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離婚律師談離婚案件貸款及增值房產分割詳細閱讀
一、案情簡介 甲男2004年購房一套,當時價格18萬元,甲男首付8萬元,從銀行貸款10萬元,契稅等其他費用1萬元,婚前甲男還貸本息合計5萬元。2008年甲男與乙女結婚,房屋價值41萬元,產權登記在甲男名下。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共同還貸10萬元將貸款清償完畢,其中本金7萬元,利息3萬元。2012年離婚時房屋現值90萬元。 甲男與乙女雙方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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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康路律師答法院可不予采信交警部門責任認定詳細閱讀
靜安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律師提示法院可不予采信交警部門作出的與事故現場勘查不相符且顯失公平的事故責任認定。 機動車交通事故發生后,交警部門作出的事故責任認定書認為受害人負事故全部責任,相對方不負事故責任。法院根據查明的案件事實,認定事故屬于雙方混合過錯的,法院可不予采信交警部門作出的事故責任認定,而根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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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華律師偷看房事趁丈夫熟睡強奸其妻的后果詳細閱讀
眾所周知,中國的治安狀況非常好,人們的安全感和幸福指數呈上升趨勢。然而,與龐大的人口基數相比,中國的犯罪率相對較低。盡管如此,仍有少數不法分子,不能積極響應法律的呼吁,與法律對抗,犯罪。強奸案是實踐中容易發生的惡性刑事案件。據實證統計,強奸案多發于熟人之間,傳統強奸案很少發生。因此,我們應該足夠重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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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家渡律師談如何以合法證據證認定強奸罪既遂詳細閱讀
劉某英的母親因病在上海市解放軍171醫院住院,劉某英在其母親病房陪護,與其母親同一病房的還有一名女患者賈某,賈某為頸椎受傷。2016年5月2日,劉某英在醫院陪護其母親,5月2日凌晨2時,劉某英趁賈某受傷行動不便,不顧其反抗,強行與其發生性行為。 公訴機關以 劉某英 犯強奸罪,提起公訴。 行為人在醫院陪護母親期間,趁臨床女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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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南站律師買賣合同未約定履行地如何裁定詳細閱讀
原告李某晨起訴稱,被告于2017年因生產經營需要,向其訂購一批箱包器材,原告應約將相關貨物送到上海市徐匯區上海南站路66號,被告驗收后,除支付1萬元外,一直沒有支付剩余貨款。原告遂起訴請求:1.被告歸還材料貨款64363元;2.支付相應利息;3.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被告杭州誠業箱包有限公司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管轄權異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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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遺產如何分配?詳細閱讀
老劉有房屋五間,生前立遺囑將其中三間給大兒子,兩間給二兒子。后大兒子意外身故,留有一兒一女。老劉去世前沒有變更遺囑。請問,老劉去世后,該五間房屋如何在老劉的孫子、孫女和小兒子之間分配?答:《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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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路律師談有遺囑一方能否處于不敗之地詳細閱讀
袁明某系被繼承人的小寶貝,袁宏某(被繼承人小朋友),邢某(被繼承人母親)系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2014年10月27日,被繼承人自書遺囑,將其所有的房屋贈與袁明某。2016年6月27日,被繼承人喪命。袁宏某,邢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明確指出提及提起訴訟,被人民法院駁回,從而袁宏某,邢某再一次提及提起訴訟,要求儲存必不可少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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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師大律師解析施工合同司法鑒定裁判細則詳細閱讀
司法鑒定系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中的主要問題,故相關從業人員有必要進行更為深入細致的了解,方能有的放矢。筆者依據1769篇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的裁判文書,梳理了234條裁判規則,其中涉及司法鑒定的有28條。本文從中歸納24個問題進行辨析,供讀者參考。 一、是否需要司法鑒定的問題 1.建設工程價款結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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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律師談關于合同有爭議情形下的正確認定詳細閱讀
原告劉向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起訴:2014年7月27日,被告劉某、孫某夫婦因家庭生活需要向原告借款5萬元,約定年利率16%,期限為一年;貸款到期后,被告未歸還,要求繼續借款。被告計算利息和本金,原告收取1萬元,再次借給被告。被告于2015年10月20日向原告借款2萬元,約定年利率16%。在貸款期間,被告一直在支付利息?,F在原告急需用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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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健律師談夫妻感情確破裂情形認定詳細閱讀
賈某向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訴稱:賈某與賈某玉經人介紹于2015年10月份相識, 2016年3月6日登記結婚,2017年6月5日生育一子,取名賈某一,2019年7月31日生育一子,取名賈某二。二人婚前認識時間較短,相互了解較少,婚后經常因生活瑣事爭吵,自2017年10月起,夫妻二人感情不和分居至今。賈某于2020年1月2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同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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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新鎮律師談消費糾紛過度維權是否涉嫌敲詐勒索詳細閱讀
原審被告人張某利之女郭某某于2016年2月出生后,曾食用某鹿公司生產的某恩兒童牌奶粉。2008年9月,政府有關部門檢查后確認部分批次某恩兒童牌奶粉含有三聚氰胺,并向社會公布。張某利帶女兒郭某某到醫院檢查,結果顯示其雙腎中央集合系統內可見數個點狀強回聲。張某利遂將家中剩下和新購買的部分某恩兒童牌嬰幼兒奶粉送檢,檢出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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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花橋律師能否以當事人有過錯為由判決不準離詳細閱讀
上海青浦區香花橋律師提示,第六十三條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應當準予離婚情形的,不應當因當事人有過錯而判決不準離婚。 本條是關于符合法定離婚情形,不得以當事人有過錯為由,而判決不準離婚的規定。 怎樣才能使過錯方對自己的過錯行為負責,在目前人們的思想覺悟尚不能自覺履行婚姻

21.8
億累計挽回客戶損失21.8億元人民幣
1000
余家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政府單位的法律顧問
1996
年是中國創辦最早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之一
200
余名律師,各領域均有專家級律師坐鎮
30
萬+累計解決客戶疑難法律問題
70%
律師70%以上律師獲得法律碩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