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遺產繼承律師:關于遺產繼承相關問題的一些思考
原告姜某甲、姜乙、姜丙、姜某丁訴被告胡某丁繼承法律糾紛一案,本院進行立案受理后,依法可以追加胡甲、胡某乙、胡丙作為一個原告通過參加社會訴訟,并由企業代理審判員徐X適用簡易操作程序信息公開開庭時間進行了關于審理。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上海遺產繼承律師一起看看吧。
原告姜丙及原告的委托人和代理人劉XX到庭參加公司訴訟,原告胡甲、胡某乙、胡丙以及對于被告胡某丁到庭參加了其他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蔣某佳、蔣某丁主張,原告蔣某佳與被繼承人(死者)胡某某(已于2014年10月死亡)系再婚夫妻。兩人于1991年3月21日結婚,婚后于2000年11月共同購買房改售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現值約36萬元?;榍埃娼臣矣腥齻€子女。
目前,被告人胡某丁多次要求繼承其生父(即被繼承人)胡某某房屋的一半財產。經過多次見面協商,被告索要18萬元,原告主張只需支付給被告8萬元。
目前原告只有起訴,有特殊要求:
1、請求依法繼承屬于死者胡某某的遺產,為五華區新聞路新聞小區X棟X單元一半產權,房屋繼承金額為8萬元;
2、本案訴訟費由原告和被告雙方共同承擔。
原告胡某乙表示將按照其遺囑繼承。
原告胡稱其根據遺囑繼承。
被告胡某丁答辯稱:
1、原告進行訴訟活動主體及訴訟服務請求信息不符合國家法律制度規定,本案通過四個原告一個是我的繼母,三個是我的異姓兄弟,按照不同原告的意思姜某甲是繼承中國人和企業所有人,也是被繼承人,姜系子女是繼承人,同理,我和姜系子女的地位是一樣的,同樣是一個繼承人,本案房屋可以按照我父親遺囑以及現在由姜某甲居住,姜乙保管房產證。
四個原告的訴求是思想繼承傳統房屋建筑產權一半,而什么問題都沒發現有的我變成被告,我不清楚他們為什么。原告公司持有期間所有這些遺產,卻要求學生共同發展繼承我父親遺產的一半8萬元,四原告需要繼承多少,賬怎么算,我不清楚。我和我三個親兄弟的權利能力得不到充分實現。
2、本案設計沒有提高訴訟基本前提,原告的訴訟是建立在姜某甲是我父親這個房子共有人研究之上的,姜某甲是不是我父親影響房屋的共有人是存在一些異議的。
首先,房產證上只有我父親一人管理作為知識產權人,沒有任何其他共有人,另外,1991年3月我父親和姜某甲再婚,1995年房改時由于湊不夠房款此后我國一直租住該房,從1996年我們胡姓兄弟湊錢給父親購房,2009年我父親希望自己學習記錄的賬本上到3.1萬元,1999年9月胡甲和我父親一起到保護單位交款購買這套房子,這套教育子女出錢、父親產生購買的房子,四個原告不能直接處理請求精神繼承是無理的。
3、應該得到尊重遺囑,各方資源已經無法達成目標一致意見。
以上就是上海遺產繼承律師為大家帶來的我國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全部內容??偟膩碚f,遺產繼承問題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能解決,在繼承人數增多的情況下,繼承問題將進一步復雜化。法律是維護我們自身權益的有力工具,在我們遇到困難的時候,法律能夠為我們履行合法權益提供保障。如果您遇到相關問題,歡迎咨詢我們的相關專業律師,我們會為你做出專業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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