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來了!廣州民事律師講解代位繼承權的有關問題
庭審中,被告周×2陳述其于2012年6月8日代委托人領取了基于上述3門3號房屋的拆遷款共計2599273元,此后該筆款項由周×2保管。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廣州民事律師一起看看吧。
法院認為,遺產是公民死亡時留下的合法個人財產。 遺產自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繼承,在繼承開始后,沒有遺囑或者遺產維持協議的,按照法定繼承處理。
同一順序的繼承人應當平等繼承遺產。 若死者的子女先于死者死亡,死者的子女將由其近親繼承。 代位權繼承人通常只能繼承其父親或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當事人有義務提供證據證明其主張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訴所依據的事實。 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 在訴訟過程中,一方明確承認另一方陳述的案件事實的,另一方無需提供證據。
如果一方在法庭辯論結束前撤回承認,且另一方同意,或者如果有足夠證據表明承認行為是在脅迫下或在嚴重誤解下做出,且與事實不符,另一方的舉證責任不能免除。
本案中,根據查明的事實,西城區三道柵欄某號樓某號房屋原系被繼承人周X勳名下所有之房產,周X勳死亡后,該房產應當作為其遺產由其繼承人依法繼承?,F該房產已經拆遷,周X勳的繼承人也已經與拆遷公司達成書面補償協議,并由其繼承人的共同委托人周×2實際領取了上述房產拆遷款。
原告之母周X敏系被繼承人周X勳夫婦之女,且先于周X勳夫婦死亡,原告作為周X勳夫婦的晚輩直系血親,有權依法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故原告要求分割上述房產拆遷款的訴訟請求,于法有據,本院予以支持。被告周×4明確表示放棄分割上述房產拆遷款,本院對此不持異議。
被告周×1、周×2、周×3主張其盡了主要贍養義務、身體患病,要求多分遺產,但是未向本院提供充分證據予以證明,且原告對三被告的此項主張不予認可,并稱其也對被繼承人盡了相應贍養義務,故本院對三被告要求多分遺產的意見不予采納。
關于被繼承人名下遺留的存款進行一節,被告周×2曾經在中國庭審中明確我們承認周X勳去世后遺留存款10萬余元,由其保管,扣除3萬元喪葬費用后經濟已由四被告不能分割。此后,被告又主張周X勳遺留存款管理已經可以全部資金用于喪葬費。
原告公司認可周×2所述周X勳去世后遺留存款10萬元的事實,不認可周×2此后的變更工作意見,被告也未向本院學生提供周X勳喪葬活動費用的相關研究證據,故原告提出要求不可分割周X勳遺留存款的訴訟服務請求于法有據,本院予以政策支持,但是對于原告主張的四分之一份額數據有誤,本院教師根據需要繼承人死亡人數基本情況確認為五分之一份額。
以上就是廣州民事律師為大家帶來的我國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全部內容??偟膩碚f,代位繼承問題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能解決,在繼承人數增多的情況下,繼承問題將進一步復雜化。法律是維護我們自身權益的有力工具,在我們遇到困難的時候,法律能夠為我們履行合法權益提供保障。如果您遇到相關問題,歡迎咨詢我們的相關專業律師,我們會為你做出專業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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