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繼承知多少?上海遺囑繼承律師今日普法
在遺囑繼承糾紛案件中,上訴人對北京市法院民初字第01234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組成合議庭審理。審判現已結束。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上海遺囑繼承律師一起看看吧。
2013年12月,傅旭三起訴一審法院,聲稱傅旭四與其繼承人王結婚,兩人育有四個孩子,分別是傅旭一、傅旭二和傅旭三。北京的房子是傅 × 4和王 × 1的共同財產。
2010年2月9日,王 x 1留下了一份書面遺囑和一份記錄在案的遺囑,聲明一百年后,王 x 1在 Beijing XXX Building 的部分財產將由傅 x 3繼承。
王 X1死于2011年3月31日。王 × 1死后,傅 × 4也明確表示,他將把自己在爭議房屋中的份額用于支付 X3,現在他正在起訴法院,請求法院判決北京 XX 號房屋應屬于 X3。
付× 4辯稱認可付× 3陳述的事實,同意付× 3繼承王× 1的遺產。本人自愿將自己在爭議房屋中的產權份額贈予付× 3。
傅憲主張接受傅憲3所述的事實,同意傅憲3的訴訟。
傅和傅認為,傅所述的父母子女關系以及遺囑繼承人王簽署并記錄的書面遺囑內容不符合法律,所記錄的遺囑是在傅的脅迫下立下的,因此傅不同意傅的要求,要求按繼承法平分王在有爭議的房屋中的財產。
原審法院認定,傅4和死者王1為夫妻,他們有四個孩子,分別是傅1、傅1、傅2和傅3。 該房屋位于北京市,是福4和王1的共同財產,以福4的名義登記。
2010年2月9日,被繼承人王× 1留下一份由傅× 3書寫的遺囑,其中寫明:王× 1死亡后,爭議房屋中屬于王× 1的產權份額歸傅× 3所有。為了證明遺囑的真實性,傅× 3對遺囑的制作過程進行了錄音錄像。
在視頻資料中,王× 1多次表示,既然其他孩子都有建筑,只有傅× 3沒有建筑。一百年后,他家房子的產權全部由傅× 3繼承,其他任何人都不能繼承。以上遺囑由證人王×和馬×見證。
庭審時,付×1、付×2不認可上述代書遺囑和視頻進行資料的真實性,但認可該代書遺囑的簽名人確為王×1,視頻資料中不同的人確為王×1,將爭議房屋中沒有屬于王×1的產權市場份額歸付×3所有問題的話亦為王×1本人可以親口所述。
2011年3月31日,王×1去世。庭審時,付×4明確學生表示,為避免企業今后一個家庭社會矛盾,將爭議房屋中只有屬于我們自己的產權交易份額以及贈與合同給付×3。
另外,2009年8月6日,支付 × 1支付 × 3開具收據,內容為:我們已收到并支付 × 3給我的房子,以后不再與我有任何關系。房屋所有人由支付 × 3款人以外的人繼承的,由繼承人承擔(按時支付價款)。 證明方支付 × 4。北京 × × × 號只有王 × 1名下的一棟房子。
以上就是上海遺囑繼承律師為大家帶來的我國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全部內容。總的來說,遺囑繼承問題牽扯到方方面面,尤其是在繼承人多的情況下,遺囑繼承問題會更加復雜。法律是維護我們自身權益的有力工具,在我們遇到困難的時候,法律能夠為我們履行合法權益提供保障。如果您遇到相關問題,歡迎咨詢我們的相關專業律師,我們會為你做出專業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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