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子女致死是故意殺人嗎?上海刑事犯罪律師告訴你
家住新冠病毒開始肆虐某城市進行城中村的劉美美與張帥帥自由選擇戀愛可以結婚,2020年1月,劉美美產下一女。該女出生后長達到了一個兩個星期一次高燒不退,且有相關咳嗽等癥狀。因懷疑該女感染新冠病毒,劉美美與張帥帥思慮再三,決定企業將其完全拋棄。2月1日某晚,二人騎摩托車公司將此女嬰通過放置到離村子3公里遠的森林以及路邊后,遂騎車安全回家。次日,村中老王沒有發現這個女嬰尸體后報警。下面上海刑事犯罪律師為您講述相關情況。
一、分歧
對劉美梅和張帥的行為特征有兩種不同的看法。
第一種觀點認為,劉美美和張帥帥因懷疑自己的女兒感染了冠狀病毒,將女嬰遺棄在森林里導致其死亡,應當以遺棄罪受到懲罰。
第二種觀點認為和張在森林里遺棄其婦女致死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予定罪處罰。
二、評析
筆者通過同意第二種觀點,認為他們二人的行為可以構成一個故意殺人罪,應以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理由分析如下:
第一,遺棄罪是指有贍養義務的人拒絕贍養老人、青年、病人或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情節惡劣的行為。 遺棄罪的構成要件為:(1)侵害對象是被害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權利。 (2)客觀上是指行為人因年老、青年、疾病或其他原因,拒絕供養無生活來源、無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情節惡劣。 贍養包括老人對年輕人的贍養、年輕人對老人的贍養以及夫妻之間的贍養。 (3)犯罪主體是對被遺棄的人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4)主觀方面是有益的,即知道他應該履行其維護義務。 逃兵必須嚴重到足以構成犯罪。
情節是否惡劣是遺棄罪與非犯罪的重要界限。遺棄的主要表現形式有: 被遺棄者因被遺棄而嚴重受傷或死亡; 被遺棄者無法生存,流離失所,被迫沿街乞討; 被遺棄者因被遺棄而不得不自殺; 行為人反復教育,拒不糾正,致使被遺棄者生活困難; 遺棄方式十分惡劣。
對于遺棄罪,《中華民族人民民主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法律規定,“對于自己年老、年幼、患病或者通過其他企業沒有一個獨立學習生活工作能力發展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故意殺人是指故意和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謀殺罪要求犯罪主體故意和非法剝奪他人的生命,這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權,包括直接和間接故意殺人。直接故意殺人是指知道自己的行為會導致他人死亡的有害后果,并希望這種后果發生,行為人正在積極追求造成受害人精神狀態死亡的有害后果。間接故意殺人是指知道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他人死亡的傷害,而任由傷害發生。行為人處于一種不受約束的精神狀態,對被害人造成致死的危害結果。
對于企業故意殺人罪,《中華民族人民民主共和國國家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通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大學以上就是十年發展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故意殺人罪是指知道自己的行為會對他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有害后果。 然而,在希望或讓這種結果發生的主觀意愿下,危害他人生命的行為被執行。 遺棄罪是指對有贍養義務的老年人、青年、病人和其他不能獨立生活的人,拒絕贍養的行為。
是謀殺罪還是遺棄罪,取決于遺棄是否會對被遺棄者的生命造成嚴重危害。如果行兇者將一個沒有自主能力的孩子遺棄在無所適從(電影) ,那么這個被遺棄的孩子的生命將面臨迫在眉睫的危險。自然謀殺是指行兇者拋棄受害者即使他知道自己的生命危在旦夕。但如果被遺棄物具有一定的自救能力或者被遺棄的地點能夠及時被他人發現,如被遺棄在醫院門口的嬰兒,則不能確定行為人有殺人意圖,只能認定為遺棄罪。當行為人將無自救能力的被害人遺棄在荒涼之地時,行為人的遺棄行為直接導致被害人的生命安全承受巨大危險,從而導致被害人死亡,可以得出行為人的遺棄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結果之間存在直接關系的結論。
在這種情況下,和張將女嬰遺棄在離村莊3公里外的森林路邊。顯然,她應該預見到森林是無法進入的,而且它在新冠肺炎肆虐,所以沒有人能找到它,很有可能她會死。張對女嬰的死亡處于放任狀態,其行為應以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以上便是上海刑事犯罪律師為您整理的相關相關法律知識,如果您有此類問題,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最大化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可以委托律師進行協助處理。
網站聲明: 本文“拋棄子女致死是故意殺人嗎?上海刑事犯罪律師告訴你”可能部分信息來自互聯網,以學習交流為目的,整合法律法規、政府官網及互聯網相關知識。如果發現有涉嫌抄襲的內容,請聯系我們,并提交問題、鏈接及權屬信息,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涉嫌侵權內容。
相關閱讀
-
劉某拒不返還彩禮強制執行案詳細閱讀
1月5日上午,在強制拘留措施施壓下,被執行人劉某家屬代其到***法院執行局履行義務,一起婚約彩禮糾紛案件順利執行完畢。當天下午,執行干警前往***市拘留所對劉某提前解除拘留。申請執行人宋某與被執行人劉某因彩禮返還發生糾紛,宋某將劉某訴至***法院,經法院判決劉某返還宋某彩禮600000元。判決生效后,劉某拒不履行義務,宋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
上海房屋產權律師通過案例提醒大家借房屋的風險詳細閱讀
上海房屋產權律師借劉某房屋借用后長期未還,葛某起訴要回房屋所有權的案例,提醒生活中借房屋應該注意的風險。案情簡介:房屋借用后長期未還,如何確定房屋所有權。2006年7月25日,葛某表示,1984年1月,葛某之父葛大將其位于西漢村965號的房屋委托給同村村民劉某。劉某去世后,這所房子被他的兒子劉某一家三口占據。葛大家多次催促劉某歸還房屋,但都失敗了,于是向法院提出以下訴訟請求:1.西漢村965號房屋歸葛所有;2.法律費用和其他費用由劉承擔。
-
李某與安某的彩禮返還糾紛案詳細閱讀
"被告老李系被告小李的父親,被告老沙系被告小李的母親。原告小安與被告小李經人介紹認識,認識后互加微信聊天了解。于2020年11月9日訂婚,訂婚時男方支付女方家彩禮166000元,女方家返還男方6000元。2021年2月26日原告小安到被告小李家接親,支付小李家彩禮20000元,支付彝族風俗潑水費600元,潑水費是支付給來小李家幫忙的親友、鄰居。2021年2月27日在原告小安家舉行婚禮時,原告小安支付被告小李家彩禮20000元,當天小安的姐姐安甲殺了一頭牛招待被告小李家一方,小李家一方支付了3000元給小安
-
劉某與趙某未結婚登記返還彩禮案例詳細閱讀
劉某(化名)與趙某(化名)原系初中同學,2020 年 4 兩人確定戀愛關系,2020 年 10 月 1 日,雙方按當地習俗辦酒席舉行婚禮,按照農村習俗,劉某向趙某給付彩禮68888元及舅公禮金1300元,舉行婚禮后雙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后因生活瑣事雙方產生矛盾,2021 年 6 月 27 日后,劉某及其家人前往趙某家協商退還彩禮,并確認二人正式分手。因雙方關于退回多少彩禮未達成一致,劉某遂訴至法院,劉某請求法院判令趙某返還禮金561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