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是指違反刑法規定,具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為。一般是指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犯罪行為。它包括各種危害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秩序的犯罪。今天我們就來為您講解一下這個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總則:是制定刑事法律規范草案的法律依據。其主要內容是:
?。ㄒ唬┛倓t規定了適用法律的范圍
?。ǘ┻m用法律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并規定了適用法律時必須遵循的原則。
?。ㄈ┛倓t涉及到哪些內容?
?。ㄋ模┛倓t為什么設定“為了”這樣一個表述?
(五)從“什么是”到“怎樣”?
我們對總則的理解常常是從“什么是”到“怎樣”。如果從“什么是”到“怎樣”,那么對于每一個具體的刑事案件來說,“如何”都有不同的理解,這無疑是不利于刑事司法實踐發展的。只有在“怎樣”時,才能體現出對刑法總則本身的價值追求和實現結果所作出的理性選擇。只有對刑法總則做了適當和合理的修改,才能使它符合實踐發展的需要。
對總的原則作出調整的意義:即在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權利與人身權利、保護國家利益等方面應該體現出其一致性特性;從總體上看,既要體現社會正義又要體現法律正義;既要注意社會秩序建設同時也要注意社會正義;既要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又要保護公民基本權利;既要維護國家統一,又要防止被別有用心勢力利用從而影響社會穩定。
總則具有總括性和指導性等特點:總則既包括傳統總則法律體系,又包括現代法律體系;既要具有與法律相對簡單和具體的規定,又要具有一定的抽象和深意;既要規定必要類型的法律規范,又要規定與社會生活密切相關且不可超出社會生活領域的法律規范;既要注意總則與刑法之間相互協調而又相互區別;既要考慮刑法與其他法律之間存在差異性又要兼顧刑法與其他法律之間的協調。
(1)總則的性質和作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的一部總綱。它所規定的犯罪的概念和范圍是我國刑法的核心和關鍵。
(2)犯罪人及其刑罰:凡有犯罪行為的人都必須受到刑法的懲罰。
(3)刑事責任能力:在任何時候都必須服從于對犯罪行為及其后果承擔責任、并且不得逃避刑事責任的要求。
(4)刑事責任能力的構成要件:只有當行為人有相應的能力時才能構成犯罪(如過失致人死亡);只有當行為人有相應的能力但無相應行為時才能構成犯罪(如故意殺人)。
(5)基本原則:中國刑法上的基本原則主要包括刑事責任能力和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兩個方面。
(6)分則規定了我國刑法的基本原則、刑法與其他法律的關系以及刑事法律體系等內容。
如果您在此方面有一些相關的問題,可以向我們專業的律師人士進行咨詢?,F在大家了解到關于暴力犯罪的相關內容了嗎?當您遇見這樣的事發生糾紛,您更需要一個具有專業知識的律師為您提供法律知識幫助。我們可以為您提供最優秀的律師解決您的所有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