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由是否是親生子產生的糾紛
上?;橐雎蓭?/strong>指出,最高國家人民法院《關于中國人民法院在審判管理工作中我們能否可以采用一種人類白細胞抗原做親子鑒定技術問題的批復》中規定,鑒于親子鑒定關系到夫妻雙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安全關系和財產利益關系,是一項嚴肅的工作。因此,對要求作親子合作關系研究鑒定的案件,應從環境保護主義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有利于學生增進民族團結和防止社會矛盾不斷激化出發,區別發展情況,慎重對待。對于雙方當事人同意作親子鑒定的,一般應予準許;一方當事人要求作親子鑒定的,或者沒有子女已超過三周歲的,應視具體實際情況,從嚴掌握,對其中必須作親子鑒定的,也要積極做好當事人及有關會計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因此,親子鑒定必須能夠獲得雙方當事人的同意,同時也是需要充分考慮子女的年齡和意見。
【案情簡介】
上訴人張某因與被上訴人田某發生離婚糾紛案件,不受理一審民事判決,提起上訴。張說和田結婚后夫妻感情一般。1996年12月,張某被判拘留,1999年出獄。在此期間,田先生與他人同居,與父親勾結,大肆侵吞、挪用張氏公司的財產。此外,張還了解到,10歲的張曉曉并非親生的。為此,張給出了自己和張曉曉的血型檢測報告,證明自己血型為 b 型,張曉曉的血型為 a 型,田某某0型,文中還提供了田某某出生后每小時的住院記錄。并申請自己與張曉曉之間是否有親子關系進行親子鑒定。法院還要求判決: (1)終止張曉曉與田某的婚姻; (2)田某退還張曉曉在婚姻存續期間支付給張曉曉的贍養費的一半,即2萬元; (3)田某賠償張精神損失3萬元。
【判決結果】
一審法院認為,張某和田某因感情疏遠和財產處置糾紛,雙方現在同意離婚,應當允許。張要求對婚生子女進行親子鑒定,因為婚生子女與其父母之間的親子鑒定應該是自愿的,不能強制。田不同意進行親子鑒定,張提供的證據不足以排除張與田某結婚后懷孕的可能性,從穩定的身份關系和優先保護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出發,張曉曉應被認定為張某和田某的合法兒子。鑒于張曉曉和田的父母在一起生活了多年,他表示自己愿意和母親一起生活,于是田要求張曉曉提出要求,要支持。張應該每月支付300元給他們獨立生活的小孩撫養費。根據《婚姻法》第46條規定,張某未能證明本案存在,因此他要求田某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的請求不予支持。決定: (1)允許張某與田某離婚; (2)婚生子女張曉曉,由田某撫養。從該決定生效后的一個月起,張將每月向張曉曉的獨立生活支付300元撫養費,并在每個月的十號之前支付; (三)駁回張曉曉關于田應將婚姻存續期間支付給張曉曉的撫養費的一半返還給張曉曉并賠償其精神損失的要求。
張某某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起訴訟上訴。
在二審法院的審判中有兩種意見。第一意見同意初審法院的意見,認為初審法院批準解除婚姻關系并不不妥。關于張的結婚要求,因為張和田從愛情到婚姻以及張的出生,這對夫婦之間的關系很好,張沒有證據證明田和其他人有不良行為。在訴訟中,張提出,根據ABO血型的遺傳規律,張曉曉和田不太可能產生A型血,但在沒有其他證據證實的情況下,排除了張曉曉基于血型在婚后出生的可能性,科學依據不足。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中可以使用人類白細胞抗原進行親子鑒定問題審批,親子鑒定應是自愿的,不是強制性的,張不是成年人,田作為監護人與張一起生活在一起,不同意親子鑒定,所以張請求結婚張曉曉親子鑒定申請,不應允許。從穩定的身份關系和婦女和未成年子女優先保護的角度來看,一審判斷假設張曉曉是張和田的婚子女,這并不妥,應該保持。第二種觀點是,張的上訴請求應該得到支持,原因如下:第一,在婚姻類型中是張和田在一審中的一致陳述。第二,張某某提交證明田ABO血型0證據是田生產醫院記錄,雖然關于田出生日期和地址和自己,但在主頁上的記錄,田丈夫的名字,工作單位,田醫院時間,生產時間是一致的。經試驗盤問后,田沒有承認自己的住院記錄,但住院記錄有母親和嬰兒ABO血型不合的記錄。第三,田提交的證明其ABO血型為A型的驗血報告是在沒有法庭工作人員陪同的情況下訪問醫院獲得的證據。第四,在二審中,田明確表示,他不同意在法庭工作人員的陪同下進行血型檢測。因此,張某已履行舉證責任,田屬于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應當承擔訴訟敗訴的法律后果。最后,二審法院改變了判決:(1)維持一審判決的第一項和第三項;(2)改變了初審判決的第二項,是他的兒子張曉曉,是由田自己提出的。如果你也遇到了此類問題,可以在線咨詢上?;橐雎蓭?/strong>。
網站聲明: 本文“離婚時由是否是親生子產生的糾紛”可能部分信息來自互聯網,以學習交流為目的,整合法律法規、政府官網及互聯網相關知識。如果發現有涉嫌抄襲的內容,請聯系我們,并提交問題、鏈接及權屬信息,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涉嫌侵權內容。
相關閱讀
-
劉某拒不返還彩禮強制執行案詳細閱讀
1月5日上午,在強制拘留措施施壓下,被執行人劉某家屬代其到***法院執行局履行義務,一起婚約彩禮糾紛案件順利執行完畢。當天下午,執行干警前往***市拘留所對劉某提前解除拘留。申請執行人宋某與被執行人劉某因彩禮返還發生糾紛,宋某將劉某訴至***法院,經法院判決劉某返還宋某彩禮600000元。判決生效后,劉某拒不履行義務,宋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
上海房屋產權律師通過案例提醒大家借房屋的風險詳細閱讀
上海房屋產權律師借劉某房屋借用后長期未還,葛某起訴要回房屋所有權的案例,提醒生活中借房屋應該注意的風險。案情簡介:房屋借用后長期未還,如何確定房屋所有權。2006年7月25日,葛某表示,1984年1月,葛某之父葛大將其位于西漢村965號的房屋委托給同村村民劉某。劉某去世后,這所房子被他的兒子劉某一家三口占據。葛大家多次催促劉某歸還房屋,但都失敗了,于是向法院提出以下訴訟請求:1.西漢村965號房屋歸葛所有;2.法律費用和其他費用由劉承擔。
-
李某與安某的彩禮返還糾紛案詳細閱讀
"被告老李系被告小李的父親,被告老沙系被告小李的母親。原告小安與被告小李經人介紹認識,認識后互加微信聊天了解。于2020年11月9日訂婚,訂婚時男方支付女方家彩禮166000元,女方家返還男方6000元。2021年2月26日原告小安到被告小李家接親,支付小李家彩禮20000元,支付彝族風俗潑水費600元,潑水費是支付給來小李家幫忙的親友、鄰居。2021年2月27日在原告小安家舉行婚禮時,原告小安支付被告小李家彩禮20000元,當天小安的姐姐安甲殺了一頭牛招待被告小李家一方,小李家一方支付了3000元給小安
-
劉某與趙某未結婚登記返還彩禮案例詳細閱讀
劉某(化名)與趙某(化名)原系初中同學,2020 年 4 兩人確定戀愛關系,2020 年 10 月 1 日,雙方按當地習俗辦酒席舉行婚禮,按照農村習俗,劉某向趙某給付彩禮68888元及舅公禮金1300元,舉行婚禮后雙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后因生活瑣事雙方產生矛盾,2021 年 6 月 27 日后,劉某及其家人前往趙某家協商退還彩禮,并確認二人正式分手。因雙方關于退回多少彩禮未達成一致,劉某遂訴至法院,劉某請求法院判令趙某返還禮金561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