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案律師助力判決撤銷
上海行政訴訟律師根據以下案例淺談有關行政訴訟的相關法律規定。
【案件概述】
2015年,賴某在未辦理相關土地使用手續的情況下,在Y村集體土地上建造了一棟三層半鋼筋緩凝土結構的房屋。2021年4月16日,L鎮政府發現賴某某上述占地建房行為,對賴某某作出責令改正通知,責令其返還非法占用土地,并于同年4月24日前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同年5月18日,L鎮政府對賴某某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罰聽證通知。同年6月7日,L鎮政府依靠XX申請舉行聽證會,拒絕采納賴某的陳述和辯護理由。同年6月22日,L鎮政府認為,原告未經批準占用土地建造房屋,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條、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因此,根據本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決定返還原土地。
賴某拒絕接受相關處罰決定,向Q區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同年10月11日,Q區政府作出復議決定,維持L鎮政府的處罰決定。賴某拒絕接受。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他委托上海行政訴訟律師向法院起訴,并要求1.法院撤銷復議決定;2.撤銷涉案處罰決定;3.本案的訴訟費用由兩名被告共同承擔。
經審理,某法院判決:
1.確認被告L鎮政府于2021年6月22日對原告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程序違法;
2.取消被告Q區人民政府于2021年10月11日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
【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條第二款規定,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二)適用法律、法規不正確的;
2.第七十四條第一款規定,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但不撤銷行政行為:(一)依法撤銷行政行為,但撤銷將對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二)行政行為程序輕微違法,但對原告權利沒有實際影響。
【法院判決】
本案爭議的焦點是:1.被告L鎮政府的處罰決定是否合法;2、被告Q區政府的復議決定是否合法。至于爭議的焦點1,原告沒有提交其他證據證明他在建造房屋時已經處理了相關的土地和建設程序。因此,L鎮政府的處罰決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
在這種情況下及處罰決定的單位L鎮政府不是征地機關。本案涉及的房屋是否在征地范圍內,與原告未辦理相關土地使用和規劃審批手續的非法房屋無關。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17年修訂)第38條第3款的規定,在行政機關負責人作出決定之前,從事行政處罰決定的人員應當進行審查。首次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查的行政機關人員,應當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L鎮政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應先進行法律審查。因此,L鎮政府依法作出涉案行政處罰決定的程序應當確認為違法,但保留效力。
關于爭議的第二個重點,人民法院在審查原行政行為的合法性時,審查了復議機關作出的復議決定的合法性。Q區政府沒有認真審查L鎮政府的處罰決定,并作出復議決定維持處罰決定。適用法律的錯誤應當依法撤銷。
【律師建議】
上海行政訴訟律師提醒大家,在審理行政案件時,應當對涉及訴訟的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全面審查,不受當事人請求的限制,全面、客觀地審查和核實證據。行政行為程序輕微違法,但對原告權利沒有實際影響的,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不撤銷行政行為。
網站聲明: 本文“行政訴訟案律師助力判決撤銷”可能部分信息來自互聯網,以學習交流為目的,整合法律法規、政府官網及互聯網相關知識。如果發現有涉嫌抄襲的內容,請聯系我們,并提交問題、鏈接及權屬信息,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涉嫌侵權內容。
相關閱讀
-
劉某拒不返還彩禮強制執行案詳細閱讀
1月5日上午,在強制拘留措施施壓下,被執行人劉某家屬代其到***法院執行局履行義務,一起婚約彩禮糾紛案件順利執行完畢。當天下午,執行干警前往***市拘留所對劉某提前解除拘留。申請執行人宋某與被執行人劉某因彩禮返還發生糾紛,宋某將劉某訴至***法院,經法院判決劉某返還宋某彩禮600000元。判決生效后,劉某拒不履行義務,宋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
上海房屋產權律師通過案例提醒大家借房屋的風險詳細閱讀
上海房屋產權律師借劉某房屋借用后長期未還,葛某起訴要回房屋所有權的案例,提醒生活中借房屋應該注意的風險。案情簡介:房屋借用后長期未還,如何確定房屋所有權。2006年7月25日,葛某表示,1984年1月,葛某之父葛大將其位于西漢村965號的房屋委托給同村村民劉某。劉某去世后,這所房子被他的兒子劉某一家三口占據。葛大家多次催促劉某歸還房屋,但都失敗了,于是向法院提出以下訴訟請求:1.西漢村965號房屋歸葛所有;2.法律費用和其他費用由劉承擔。
-
李某與安某的彩禮返還糾紛案詳細閱讀
"被告老李系被告小李的父親,被告老沙系被告小李的母親。原告小安與被告小李經人介紹認識,認識后互加微信聊天了解。于2020年11月9日訂婚,訂婚時男方支付女方家彩禮166000元,女方家返還男方6000元。2021年2月26日原告小安到被告小李家接親,支付小李家彩禮20000元,支付彝族風俗潑水費600元,潑水費是支付給來小李家幫忙的親友、鄰居。2021年2月27日在原告小安家舉行婚禮時,原告小安支付被告小李家彩禮20000元,當天小安的姐姐安甲殺了一頭牛招待被告小李家一方,小李家一方支付了3000元給小安
-
劉某與趙某未結婚登記返還彩禮案例詳細閱讀
劉某(化名)與趙某(化名)原系初中同學,2020 年 4 兩人確定戀愛關系,2020 年 10 月 1 日,雙方按當地習俗辦酒席舉行婚禮,按照農村習俗,劉某向趙某給付彩禮68888元及舅公禮金1300元,舉行婚禮后雙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后因生活瑣事雙方產生矛盾,2021 年 6 月 27 日后,劉某及其家人前往趙某家協商退還彩禮,并確認二人正式分手。因雙方關于退回多少彩禮未達成一致,劉某遂訴至法院,劉某請求法院判令趙某返還禮金561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