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合同退股糾紛案
上海股權糾紛律師根據以下案例淺談有關股權糾紛的相關法律規定。
【案件概述】
2017年2月,王某加入了一家品牌披薩公司的店鋪。2017年3月,披薩店負責人丁某準備新店,并邀請王某投資。2017年4月30日至2017年5月1日,王某將5萬元轉入趙某賬戶。2017年5月,CQ店開業,按5%的比例向王某發放紅利。2018年7月30日,王某收到分紅6071元。2018年底,王某要求退股,公司同意并承諾返還王某出資5萬元,分紅9792元。經王某多次催促,公司至今未支付上述款項。
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原告王某和被告披薩公司、被告趙某糾紛一事委托上海股權糾紛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
1.披薩品牌公司,趙某共同支付王某股份退款,股息總額為59792元;
2.披薩品牌公司,趙某共同支付王某逾期付款利息損失(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為基數,自2021年8月6日起至實際支付日期);
3.本案的訴訟費用由披薩品牌公司和趙共同承擔。
最近,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支持原告的第一、第二訴訟請求,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合同的責任。采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條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三、當事人有責任提供證據。
【法院判決】
律師指出,王某投資5萬元,按投資比例領取分紅。后來,王要求撤回他的股份。2019年6月9日,公司股東韓某明確表示,他將于2019年7月返還資金并支付分紅。后來,韓某發了一份Excel文件,上面寫著18年7月-19年1月CQ店的細節,明確指出了王某每個月應該得到的分紅。韓某在聊天記錄中確認,欠王某5萬元,分紅9792元。然后就可以確定王某的5萬元投資到CQ店,每個月都會收到分紅。
為了歸還資金和支付股息,王多次打電話給趙。當趙本人出庭回應訴訟時,該公司還表示,錄音內容在質證電話記錄中并不全面。當法院詢問趙本人時,趙以記憶過長為由推諉,這顯然是為了逃避法庭調查。為了避免相關事實,品牌披薩公司趙無法如實回答法庭調查。他的行為顯然不符合誠實訴訟的要求。王先生為他的主張提供了相應的證據,應該得到承認。在采納了李律師的意見后,一家法院作出了上述判決。
但是趙某是公司的股東,其銀行賬戶收取王某投資的法律后果應屬于公司,王某要求趙某承擔法律責任,不應支持。
【律師建議】
上海股權糾紛律師提醒大家,《民法典》第7條規定,從事民事活動的民事主體應當遵循誠信原則,堅持誠信,遵守承諾。誠實信用是《民法典》中的帝國規定,也是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的最基本原則。在本案中,如果股東按照之前的協議要求撤回股份,公司同意,公司應遵守雙方的承諾。公司拒絕返還且未如實回答法庭訊問的行為顯然不符合誠信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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