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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關系能作為共同財產分割依據嗎詳細閱讀
我國法律規定,凡符合結婚條件但未登記結婚的男女,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事實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沒有結婚登記必然導致夫妻財產關系無效,即夫妻財產法律上的夫妻關系自然也不受法律保護。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未辦理結婚登記的事實婚姻,如未取得結婚證,雙方不具有夫妻關系,雙方均系未婚人員,雙方之間不存在事實婚姻關系。該情形下對于雙方所有的夫妻共同財產,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或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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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居關系中,雙方當事人可以協議離婚嗎詳細閱讀
在婚姻家庭糾紛中,同居是一種常見的法律現象。同居男女雙方可以通過同居協議來確認各自權利義務關系。由于同居關系具有共同的戶籍、住所、經濟來源、親屬關系等特征,所以同居關系不能簡單認定為夫妻關系,而應當視為同居關系。在同居關系中,雙方當事人可以協議離婚。 但雙方必須按照《婚姻法》中規定對財產分割進行協商或者調解。如果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程序。在起訴前應當進行調解無效判決后,男女雙方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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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同居關系能否離婚詳細閱讀
法院對同居關系能否離婚,存在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同居關系不應認定為婚姻法規定的離婚原因;另一種觀點認為同居關系并不是婚姻實質上的內容,其成立應由夫妻雙方的法律身份關系所決定。 從法哲學的角度看,同居關系的性質是社會現象中不能解決的問題,如果社會現實需要同居關系雙方共同承擔家庭責任,應當允許他們離婚。 這是因為如果認定同居關系可以離婚是違背了婚姻法關于婚姻自由權的條款,是違反社會公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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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間所得的工資,其性質應為共同財產嗎詳細閱讀
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當事人可以共同所有或者共同管理。雙方都有權要求分割各自婚后所得財產。因此,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無論是否合法婚姻關系仍然有效或無效,均應予以返還。 1、“同居”期間所得的工資,其性質應為共同財產 也就是說同居期間所得的工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這種處理是以不存在婚前財產為前提的。從以上規定來看,工資具有特殊性和保障性,不是婚后才能取得的財產,不具有貨幣價值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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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關系解除時財產分割情況應該以實際發生為準詳細閱讀
《婚姻法》的宗旨是保護婦女、兒童和家庭的合法權益,對男女雙方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問題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即“同居期間,一方所得的財產,按一般共有人處理”。 法律根據社會生產力發展需要對財產進行合理劃分,充分體現了保護婦女和兒童權益的原則。就家庭而言,家庭成員有共同居住的權利,包括家庭的共同財富積累和家庭中個人所獲得利益的分享,因此,家庭成員的經濟關系符合“以家庭名義”進行經濟活動和承擔家庭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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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同居賠償的訴訟請求會得到支持嗎詳細閱讀
司法實踐中由于一些當事人不愿和律師接觸,雙方矛盾激化后,對離婚賠償的訴訟請求,法官一般都會予以支持。 但是,法律并沒有明確同居關系中男女雙方所享有的權利、義務。法律只規定了雙方應當按照各自約定來承擔相應的義務。沒有明確法律規定不承擔或少承擔義務的一方應當承擔哪些法律義務或少分攤哪些法律義務。 實踐中出現的幾種情形如下: (1)解除同居關系后雙方沒有共同生活時間的,同居方在經濟上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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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婚姻中的一些不確定情況,是否應該追究當事人責任?詳細閱讀
很多地方都有“彩禮”一說,這是一個習俗,結婚的時候雙方父母會給一筆彩禮錢,但是現在彩禮錢,很多地方都不退,因為男方一家不能接受,所以很多人都要求退回。其實在古代,也有過類似的規定。古人的習俗雖然很多,但是還是有很多地方存在的。這也就是為什么現在離婚率這么高,而且不少年輕人都選擇結婚不離的原因。 其實在我們國家這樣的習俗是非常普遍現象,因為我們國家是一個農業國家,所以在很多地方都有很多人把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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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彩禮返還的法律規定詳細閱讀
導讀:根據《婚姻法》的規定,雙方當事人必須依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登記結婚前,男女雙方不得索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收受對方給付的財物。而在司法實踐中,有不少女方提出索要彩禮一說卻無法得到法院支持。 彩禮的數額往往和女方所要求的彩禮數額掛鉤,彩禮一般都會隨著女方和男方實際交往時間的增長。隨著社會的發展變化,各地彩禮標準不一,有的高達10萬元以上;有的只有幾千元甚至幾百元。在法律層面上,彩禮并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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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彩禮過多能夠部分返還嗎詳細閱讀
對于給付彩禮一方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的損失不予支持。離婚時,要求返還的彩禮數額,應當按照雙方適用公平原則和婚姻法的規定計算和處理。 給付彩禮一方生活困難需要支付一定數量財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予以適當減少;男女雙方對于財產問題約定不明確而且給付彩禮一方沒有履行該約定義務時,法院可以根據有關風俗習慣和生活實際予以適當參照。 婚姻彩禮作為民間習俗,有著悠久的歷史傳統。它并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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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給付彩禮一方請求返還彩禮失敗引起的損失如何處理?詳細閱讀
中國的傳統婚俗是在結婚時向女方贈送的彩禮。由于彩禮是以各種方式在結婚時直接給付女方的,因而又被稱為“彩禮”。近年來“彩禮”的使用情況非常廣泛,除在結婚彩禮中存在“以婚斂財”等問題外,還有“以色為生”等多種情況。那么,作為一個普通公民,結婚前收到結婚彩禮會不會對其生活產生影響呢?本文將從法律角度為您解答。 彩禮是我國一種傳統的婚俗,是男方向女方送去的聘禮或禮金。女方收到彩禮后與男方結婚,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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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結婚為目的的彩禮贈與行為無效詳細閱讀
我們經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男方買了很多禮金,但到了女方家后發現,自己買的這些禮金根本就不能用來辦婚禮,而女方卻提出要回禮金。這是為什么呢?首先從法律上來講都是贈與行為合同無效。因為贈送的行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不能受到法律保護。 其次彩禮也是婚姻中的一種贈予行為的合同類型,是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行為。只要具備相應的條件即具備法律規定的彩禮的法律效力才能受到法律保護。而在現實生活中這種情形也是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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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如何要求返還詳細閱讀
這是司法實踐中比較常見的情形。有些地方,如果是男方在婚前給了女方一筆巨額資金作為彩禮贈與女方的時候,由于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男方也不愿意將這筆錢還給女方,這樣男方就很難再要求返還彩禮了。 如果男方在婚前給女方一方送彩禮并且導致其生活困難不要求返還的話,那這筆彩禮就可以不退還了?!痘橐龇ā返?9條規定:“男女雙方應當按照民間的習俗辦理結婚登記”。這就明確了彩禮只能在雙方結婚時作為贈予的財

21.8
億累計挽回客戶損失21.8億元人民幣
1000
余家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政府單位的法律顧問
1996
年是中國創辦最早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之一
200
余名律師,各領域均有專家級律師坐鎮
30
萬+累計解決客戶疑難法律問題
70%
律師70%以上律師獲得法律碩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