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請律師“到底有沒有用”?上海刑事訴訟律師告訴你
刑事案件為何要找律師?有支屬或許伴侶涉嫌刑事案件,當事人第一時候應當抉擇托付刑事律師介入處理。很多人說律師沒有用,這種說法大錯特錯,下面上海刑事訴訟律師就來介紹一下刑事案件律師的重要性。
一、刑事案件請律師“到底有沒有用”?
據統計,現階段的無罪訊斷率唯獨0.01%擺布,也就是說,縱然有律師,絕大多半的被告人也會被判有罪,這是請律師的“無用”的地方;但,在有些案件中,或許由于律師的一個辯解觀念、一句話以至僅僅是代為向被羈押的人傳達得其眷屬的幾句問候和關心,就可能使他(她)多幾分鐘、幾小時、幾天甚至幾年的自由,有時甚至能挽救一個生命,這是請律師的“有用”之處。
二、什么時候請律師最好?
越早越好!緣故緣由之一是:公安構造拘留后,有七日(龐雜的三十日)的拘留克日,假如需求連續羈押,則必須在上述的期限內提請檢察院批捕,檢察院有七日的檢察克日,七日內做出同意或不同意拘系的抉擇,假如不批捕,則必須“放人”,以來是,在提請批捕前,公安構造會匯集、流動基礎且首要的證據(尤其是“供詞”),而此時律師參與,則能第一時間給當事人以法律上的指導,和公安機關溝通了解案情,并可提出取保候審申請,以及向檢察院提出不批準逮捕的律師意見,同時也能及時轉達家屬的問候、穩定當事人的情緒;所以,這段時間尤其珍貴,律師介入越早越好。
三、在法院訊斷前,能被“關多久”
公安構造假如將您的支屬刑事拘留了(俗稱“抓走了”),那么拘留后,他們會有最長“37天”的辦案克日,在37天內,假如檢察院同意拘系,那么“批捕”后,公安構造會有2到3個月的偵察羈押克日,跨越克日,要么移送到檢察院,要么“放人”,假如移送到檢察院,檢察院的“羈押時日”是一個月到一個半月,過了克日,要么移送到法院,要么“放人”。案件到了法院后,法院普通會有三到六個月的審理克日(不包括大概的“二審”)。以來是,普通情況下,在法院判決前,會被羈押在看守所五六個月甚至更長;所以,刑事案件涉及部門多、程序繁雜、時間也比較長,請您保持耐心。
四、刑事辯解律師所做工作中“看得見”與“看不見”
律師的事情是很難被“瞥見”的,不像買衣服,您花一百元,換來的是代價一百元的衣服,但您花一百元、一萬元以至更多的錢請律師,換來的能看得見的“產物”大概便是幾頁紙,以至唯獨幾句話……但為了這幾頁紙或幾句話,或許您的律師曾經和辦案構造溝通了很屢次、研討了很多遍證據資料、檢索了不少判例、閱讀了不少理論文章……;又由于刑事案件的涉密性,以來是,大概您的律師很長時間不聯系你,即使聯系,也可能只是簡單的告知您案件的程序性事項,但請相信您的律師,不聯系您的時候可能正在加班加點研究您的案件。
五、刑事辯解律師的權利
刑事律師享有不少權力,比方最常見的請求“取保候審”的權力……但這些權力在性質上都屬于“倡議權”而非“決定權”,“決定權”在辦案構造;律師的職責是依據究竟和法律向辦案機關提出各種申請和意見,但是否采納的權利在辦案機關;因此,律師無法向您承諾結果,但可保證過程全力以赴,這一點,請您理解。
刑事案件是離不開刑事律師的,刑事律師能夠在案件中發揚非常大的感化,如果您對此有疑問,接待征詢律師事務所,上海刑事訴訟律師提供免費在線律師咨詢服務,歡迎前來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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