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冊商標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呢?上海商標侵權律師為您答疑解惑
冒充注冊牌號罪,是指違背牌號治理劃定,未經注冊牌號所有人許可,在同一商品上應用與其注冊牌號溝通的牌號,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那么假冒注冊商標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呢?下面上海商標侵權律師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關于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的管轄問題
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必要時,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的犯罪地,包括侵權產品制造地、儲存地、運輸地、銷售地,傳播侵權作品、銷售侵權產品的網站服務器所在地、網絡接入地、網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侵權作品上傳者所在地,權利人受到實際侵害的犯罪結果發生地。對有多個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地的,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機關或者主要犯罪地公安機關管轄。多個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地的公安機關對管轄有爭議的,由共同的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需要提請批準逮捕、移送審查起訴、提起公訴的,由該公安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受理。
對于不同犯罪嫌疑人、犯罪團伙跨地區實施的涉及同一批侵權產品的制造、儲存、運輸、銷售等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行為,符合并案處理要求的,有關公安機關可以一并立案偵查,需要提請批準逮捕、移送審查起訴、提起公訴的,由該公安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受理。
二、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中行政執法部門收集、調取證據的效力問題
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收集、調取、制作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檢驗報告、鑒定結論、勘驗筆錄、現場筆錄,經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審查,人民法院庭審質證確認,可以作為刑事證據使用。
行政執法部門制作的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等調查筆錄,公安機關認為有必要作為刑事證據使用的,應當依法重新收集、制作。
冒充注冊商標罪量刑標準:
1、自然人犯法的,處三年如下有期徒刑或許拘役,并處或許單處罰金;情節分外緊張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單元犯本罪的,對單元判處罰金,對其間接擔任的主管職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上述規定處罰。
三、刑法條文
第二百一十三條 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二百二十條 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一十三條至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四、相關法律
《商標法》第四十條第一款 假冒他人注冊商標,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司法解釋
第六十九條 [假冒注冊商標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兩種以上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以上便是上海商標侵權律師對于有關內容的講解,法律是我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武器。我們的專業律師建議您,有任何問題第一時間選擇報警,需要律師可以找律師事務所的專業律師,我們會以專業的服務和高水平的法律團隊為您的合法權益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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