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欠款糾紛律師教您如何應對欠錢不還
生活中遇到一些無賴朋友借錢不還,是很讓人頭疼的,私下進行溝通能力無法得到解決,債權人通過人民法院起訴,但是起訴后對方仍然愛答不理,那么學生遇到這種發展情況需要我們自己應該怎么辦呢?以下是上海欠款糾紛律師的一些建議。如果你在起訴后遇到對方不愿償還款項的問題:
案件提起后,法院仍然拒絕支付的,應當及時作出判決。判決仍未履行的,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強制執行的程序如下:
第一步:申請
發生相關法律制度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我國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之間必須通過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自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進行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管理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之間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申請制度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嚴格執行。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由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執行。 債權公證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并將裁決書送達當事人和公證機構。
第二步:法院受理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進行審查,理由成立的,應當裁定撤銷或者更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第三步:申請復議
當事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人民法院自收到執行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不執行的,執行申請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限期執行,也可以決定執行或者責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執行工作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企業標的公司提出通過書面異議的,人民對于法院人員應當自收到學生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是否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法律審判管理監督控制程序需要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以及人民選擇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四步: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進行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一個執行情況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沒有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要求執行。被執行人不履行相關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有可能通過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員可以選擇立即采取一些強制規定執行管理措施。
第五步:采取強制措施
采取一些強制要求執行管理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相關證件。執行工作完畢后,應當將執行發展情況進行制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研究人員需要簽名技術或者蓋章。執行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同時通過分析以下強制企業執行的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使用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其他單據等措施。
通過以上這些問題需要我們教師可以充分了解到,對于欠錢不還起訴勝訴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根據企業實際發展情況進行有效執行,對被執行人進行強制措施。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相關債權債務問題,您可以咨詢上海欠款糾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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