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要怎么寫才不被說成詐騙?上海律師說有這問題的都是借錢不還的
最近上海律師接到提問,說有人想問朋友借筆錢,借條要怎么寫,才能避免到時候被說成詐騙。無獨有偶,還有人一直在擔心,說自己問幾個朋友借了錢,還不上,擔心人家說他詐騙罪,把他抓起來。一直在看推送的新聞,看別人誰誰誰,欠錢不還,然后被定成詐騙罪了。這就是大數據下的【信息繭房】,你越是看某類新聞,就越會推送類似的新聞過來。
我說你不要去研究別人,別人定不定成詐騙,跟你沒任何關系的。新聞里選出來的內容,很多細節都不知道的。詐騙本身就是個模糊的罪名,之前的朋友圈分析過很多次了。不想被定成詐騙罪,就反過來倒推就行了。
1.借錢的理由上不要騙人。2.自己的財務狀況、收入狀況不要造假。3.借錢后的用途,要正常使用。4.還不上錢,不能玩失蹤,要正常接電話,表達良好的還款意愿。愿意還的,只是自己一時沒錢還而已。5.如果不采用借貸關系,而是搞了個投資、采購類的協議,那么這個交易模式,還得假模假樣,像是做了什么,不能純編造。6.債主不能有公檢法資源。
遇到一些麻煩的,就趕緊寫還款協議一類的,或者主動讓對方去法院,按民事訴訟起訴自己,出個調解書。已經有了民事糾紛的定性以后,就沒法隨意改成刑事了。其實這些提問者,說白了就是想借錢不還,本身也不是啥老實人。你說這個【幫助到每一個人】,到底是怎么個幫助法?講到底,全是利益,法律邊界都要研究下,踩一踩,沒什么道德的。以上內容轉載上海律師季宏偉朋友圈,歡迎大家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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