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繼承必看!上海遺囑繼承律師講講遺囑繼承中常見的問題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可以依照《繼承法》第2條、第3條、第5條、第10條、第13條之規定進行判決。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上海遺囑繼承律師一起看看吧。
一、被繼承人唐某甲進行遺產作為北京中國現代牌轎車由被告李某某學生繼承,歸被告李某某公司所有,被告李某某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向導致原告唐某支付折價款16667元。
二、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被繼承人唐先生和被告李先生的財產所擁有的北京市朝陽區湖光中街一棟房屋向原告唐先生支付變價人民幣180萬元。
三、唐繼承人的財產中心的房子屬于被告李,其余的貸款將由李償還。被告李將在本判決生效后10天內向原告唐支付折扣價885180.69元。
四、被告李某某于本判決已經生效后十日內向導致原告唐某支付被繼承人唐某甲進行遺產及其家屬可以一次性提供撫恤金1836667元。
五、被告李某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唐某房地產工會支付生活費5366.67元。
六、駁回原告唐某其他公司訴訟服務請求。
李某和唐某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稱唐某和李某簽訂的《分居協議》的性質應為婚內財產分割協議。
無論財富中心的房屋以該名稱登記在何處,均應由唐力雙方有效的婚姻財產協議確定。請求二審法院撤銷原判決,判決財富中心房屋為李某個人所有,不屬于唐默家遺產。
二審法院根據《財產法》第九條、《婚姻法》第十九條、《繼承法》第二條、第三條、第五條、第十條、第十三條、《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
一、維持一審判決第一、二、四、五項;
二、撤銷一審裁定第6項
三、一審判決主體文本的第三次變更是: 財富中心房屋歸李所有,并由李償還剩余貸款;
四、拒絕唐的其他要求。
本案一審的爭議焦點是: 如何確定唐代繼承范圍。
一審法院認為,原告唐和被告唐作為繼承人唐的子女,被告李作為繼承人唐的配偶,均在一審世襲中,唐的繼承權應當由三人平分。
在這種情況下,哪些財產屬于唐代來界定遺產。關于財富中心的房屋,唐和李雖然在《分居協議》中同意李的房屋所有權,但直到唐去世,房屋仍以唐的名義登記。因此,協議實際上并沒有得到執行,所以應當根據房產登記的原則,確認房屋屬于唐氏夫婦共同財產。
房屋的價值應減去評估報告中從唐死亡時房屋的未償還貸款額中確定的數額。其中一半為李氏夫婦的共同財產,另一半為唐代的繼承,唐代的一部分繼承平均分為三份,由李、唐、唐平均分配。
考慮到唐還是未成年人,唐要求折扣,法院裁定房子屬于李,李將向唐支付折扣,并償還房子剩余的未償貸款。至于其他以唐氏名義存入的房屋、車輛和銀行存款,法院將根據法律繼承的有關規定進行劃分。
本案二審的焦點是: 財富中心房屋的產權歸屬及其是否應作為唐代遺產繼承。
二審法院認為,解決這一糾紛的關鍵在于澄清以下三個子問題:
以上就是上海遺囑繼承律師為大家帶來的我國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全部內容??偟膩碚f,遺囑繼承問題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能解決,在參與人數增多的情況下,遺囑繼承問題將進一步復雜化。法律是維護我們自身權益的有力工具,在我們遇到困難的時候,法律能夠為我們履行合法權益提供保障。如果您遇到相關問題,歡迎咨詢我們的相關專業律師,我們會為你做出專業的解答。
相關閱讀
-
劉某拒不返還彩禮強制執行案詳細閱讀
1月5日上午,在強制拘留措施施壓下,被執行人劉某家屬代其到***法院執行局履行義務,一起婚約彩禮糾紛案件順利執行完畢。當天下午,執行干警前往***市拘留所對劉某提前解除拘留。申請執行人宋某與被執行人劉某因彩禮返還發生糾紛,宋某將劉某訴至***法院,經法院判決劉某返還宋某彩禮600000元。判決生效后,劉某拒不履行義務,宋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
上海房屋產權律師通過案例提醒大家借房屋的風險詳細閱讀
上海房屋產權律師借劉某房屋借用后長期未還,葛某起訴要回房屋所有權的案例,提醒生活中借房屋應該注意的風險。案情簡介:房屋借用后長期未還,如何確定房屋所有權。2006年7月25日,葛某表示,1984年1月,葛某之父葛大將其位于西漢村965號的房屋委托給同村村民劉某。劉某去世后,這所房子被他的兒子劉某一家三口占據。葛大家多次催促劉某歸還房屋,但都失敗了,于是向法院提出以下訴訟請求:1.西漢村965號房屋歸葛所有;2.法律費用和其他費用由劉承擔。
-
李某與安某的彩禮返還糾紛案詳細閱讀
"被告老李系被告小李的父親,被告老沙系被告小李的母親。原告小安與被告小李經人介紹認識,認識后互加微信聊天了解。于2020年11月9日訂婚,訂婚時男方支付女方家彩禮166000元,女方家返還男方6000元。2021年2月26日原告小安到被告小李家接親,支付小李家彩禮20000元,支付彝族風俗潑水費600元,潑水費是支付給來小李家幫忙的親友、鄰居。2021年2月27日在原告小安家舉行婚禮時,原告小安支付被告小李家彩禮20000元,當天小安的姐姐安甲殺了一頭牛招待被告小李家一方,小李家一方支付了3000元給小安
-
劉某與趙某未結婚登記返還彩禮案例詳細閱讀
劉某(化名)與趙某(化名)原系初中同學,2020 年 4 兩人確定戀愛關系,2020 年 10 月 1 日,雙方按當地習俗辦酒席舉行婚禮,按照農村習俗,劉某向趙某給付彩禮68888元及舅公禮金1300元,舉行婚禮后雙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后因生活瑣事雙方產生矛盾,2021 年 6 月 27 日后,劉某及其家人前往趙某家協商退還彩禮,并確認二人正式分手。因雙方關于退回多少彩禮未達成一致,劉某遂訴至法院,劉某請求法院判令趙某返還禮金561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