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深圳遺囑繼承律師:遺囑繼承這樣做才好!
上訴人楊× 1、楊× 2、楊× 3因繼承糾紛,不服京民初字第15175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審判現已結束。接下來深圳遺囑繼承律師為您講解相關問題,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2015年3月,楊×4在原審人民法院訴稱,楊×7與陳×夫婦共生育一子五女,分別為:長子楊×6、長女楊×4、次女楊×1、三女楊×2、四女楊×3、五女楊×8,其中五女楊×8已經沒有去世,無子女。楊×7于2003年10月2日死亡,陳×于2015年2月26日死亡。
楊×7、陳×夫婦之間留有一個坐落于中國北京市北京海淀區知春里小區×號樓×層×1號房屋(以下問題簡稱×1號房屋)一處,陳×于2003年10月20日在北京市目前海淀區公證處可以立下相關公證《遺囑》一份,指定企業將該房屋中的人屬于我們自己的份額由女兒楊×4繼承。
陳×還于2007年11月1日在北京市位于海淀區公證處立下法律公證《遺囑》一份,指定學生將其公司名下是否屬于對于她所需要有的甚至全部銀行存款由長子楊×6、長女楊×4和小女兒楊×3共同
繼承。楊× 7、陳×的遺產包括房屋×1、存款、物品。根據被繼承人陳×于2003年10月20日所立遺囑,陳×的1號房份額歸楊×4所有。陳X死后,實際留下存款151908.26元(扣除醫藥費、喪葬費等費用)。上述款項分別由楊×4、楊×6保管。
要求分割楊× 7留下的遺產,即夫妻共同財產人民幣20萬元加美元6000元折合人民幣41440.11元,再扣除墓地款人民幣2.8萬元。除以2,為楊× 7遺產106720.06元,六人分配,每人得17786.68元。故5個子女應繼承的楊× 7的遺產為88933.4元。陳X的存款遺產為62974.88元,楊X 4根據遺囑應得20991.63元。
其中陳X的遺產,一件大衣,根據遺囑由楊X 4繼承,其他遺物有大衣、帽子、銀圓、戒指等。楊X 4放棄繼承,不要求參與分配。被繼承人死亡后,繼承人之間對其父母的遺產分割協商不成,遂依法訴至法院分割,請求法院判令:
1.楊× 4享有×1房屋50%的產權,與其他共有人共有;
2.繼承楊× 7存款遺產17786.68元、陳×存款遺產20991.63元;
3.陳X的遺產A大衣屬于楊X 4。
在一審法院,楊潔篪聲稱,根據遺囑,房子應歸楊潔篪所有。如果法院確認遺囑有效,楊致遠主張,房屋所有權的50%應與其他共有人分享。無需拆分同意把陳的外套給楊晨4號,并放棄兩件外套、一頂帽子、兩塊銀圓和一枚戒指。
以上就是深圳遺囑繼承律師為大家帶來的我國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全部內容??偟膩碚f,繼承問題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能解決,在繼承人數增多的情況下,繼承問題將進一步復雜化。法律是維護我們自身權益的有力工具,在我們遇到困難的時候,法律能夠為我們履行合法權益提供保障。如果您遇到相關問題,歡迎咨詢我們的相關專業律師,我們會為你做出專業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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