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股權糾紛怎么辦?上海股權糾紛律師來支招
上訴人還請求上訴:撤銷原判決,變更判決以支持其一審的所有訴訟請求。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上海股權糾紛律師一起看看吧。
事實與理由:企業的中介服務是為了方便公司、生物公司和產品公司之間的股權糾紛的解決,而不是為了方便簽訂股權轉讓合同。 企業根據合同提供中介服務,有權收取服務費。
被上訴人某公司、某科技公司答辯稱,某企業的上訴請求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求駁回某企業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
原審第三人生物技術公司、制品有限公司未作答辯。
企業向一審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或技術繼續履行服務協議,公司或技術財產增值服務費311.25萬元(人民幣4.15億元*7.5 ‰,下同)。 繳納稅金18.6750萬元(按服務費的6%計算),合計3299250元。
審法院認定,2015年12月16日,企業(乙方、受托人)與公司、技術(甲方、委托人)簽訂服務協議,約定:第一條。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協助處理某公司、某技術、生物公司對共同持有產品公司的股權糾紛,乙方建議某公司、某技術將其持有的所有產品公司的股權轉讓給該生物公司或其關聯方。
甲方同意該議案,如具體事項需要甲方書面授權,則委托乙方包辦后續結算談判、股權轉讓及相關事宜,具體以甲乙雙方簽署的書面授權書為準; 乙方于2015年8月17日赴北京與生物科技母公司產品公司主要股東X集團進行溝通,8月27日再次赴北京與美國集團及產品公司高董事長、楊總財務總監進行溝通。
在此期間,他協助起草了各種信函,并與美國的某投資集團和某產品公司保持了持續的溝通,通過乙方的努力,目前受讓方和受讓方已達成和解和撤銷某公司、某技術和生物公司訴訟的意向。 初步意向將某公司持有的全部產品和某技術的股權轉讓給生物公司或其關聯方,轉讓金額為4億元。
具體轉讓金額根據最終轉讓協議確定,同時乙方將協助后續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協助買方按照甲方與生物科技公司或其關聯方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獲取股權購買資金,或協助實施“股權置換方式”。
協助甲方依法有效地完成公司登記、設立、股權置換等工作,直至股權轉讓完畢;第二條。
甲方權利義務第三點,甲方應遵守本協議。 根據甲方與生物科技或其關聯方在轉讓成功后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在全部轉讓資金到位或甲方依法有效地完成公司登記、設立和股權置換后,通過“股權置換方式”的協助,向乙方支付相應的服務費;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在本協議約定轉賬成功后向甲方收取相應的服務費;
2.乙方的主要工作和義務應成立專門小組,負責整個服務工作。
3.協助簽署,根據甲方與生物科技公司或其關聯方簽訂的意向協議、股權收購協議條款清單、股權轉讓協議等,協助落實股權轉讓資金,或按照“股權置換方式”協助配合甲方,有效完成注冊完成等一攬子事宜。
4.公司的設立和股權置換。
5.乙方在履行服務義務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事項的真實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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