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期間發生的糾紛有哪些解決辦法
在房屋租賃期間,最常見的糾紛有兩類:
一是有關租金的糾紛;
二是有關租期的糾紛。
租金糾紛分為兩種。其一是在合同存續期間,房東單方面調整租金。其二是承租人不按時足額繳納房屋租金。這兩種糾紛的處理方案通常都會在房屋租賃合同中有所規定,對于雙方的維權提供了明確的合同依據。
租期糾紛也是租房過程中的常見糾紛,主要表現有兩點:
一是房東違約,在沒有提前通知承租人的情況下,單方面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
二是因為不可抗拒因素(例如房屋拆遷等),導致房屋租期發生變化。
當遇到房屋租賃糾紛時,不妨參考以下四個建議
建議一:以租賃合同為依據,落實解決方案。
在遇到房屋租賃糾紛時,可以第一時間拿出房屋租賃合同,查找相關條款,根據合同約定,進行違約責任的認定,并據此進行賠償。這是最佳的解決方案。
建議二:第三方參與調解,達成調解協議。
如果房屋租賃合同中對于發生糾紛的處理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時,可以由雙方都信得過的第三方介入調解,大家坐在一起訴說彼此的訴求,由第三方公平、公正裁判,給出調解方案,以期達成雙方都能滿意的調解協議。
建議三:申請仲裁,進行仲裁處置。
如果第三方調解仍不能化解雙方的爭議,可以向仲裁機構求助。在專業仲裁機構的裁決下,給出仲裁意見,出租人和承租人可按照仲裁結果處理糾紛。
建議四:法院訴訟,依法維護權益。
這是最不希望大家采取的糾紛處理方式,只有在上述三個建議方案均不奏效或者糾紛雙方意見相差懸殊時,才建議采用。人民法院會根據事實和證據,依法對案件作出判決,按照判決結果處理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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