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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是否具有合同的性質詳細閱讀
借貸雙方在借款關系存續期間,經常會出現因為各種原因而引發的債務糾紛,主要包括民間借貸合同、借貸關系終止后的債務糾紛。借條是民間借貸關系中最為常見的法律文書形式。借條是借據,是雙方當事人對債權債務關系約定的書面文件,包括內容和形式兩個方面。 借條是最主要的訴訟文書形式,一般由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簽字蓋章構成,借條上一般有債務人、保證人的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銀行賬戶等證明債務人履行債務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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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不能舉證證明借款發生怎么辦詳細閱讀
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的,借款人不能舉證證明借款發生時被告就還款事宜已向原告做出承諾的,法院不予支持。 《合同法》第222條規定:“借款合同自借款人出具借條時成立。但是,自始無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6條規定:“借款合同成立后,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償還借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款人不能證明該借款事實存在,或者證明確有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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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擔保人主張繼續履行借款合同如何證明詳細閱讀
訴訟過程中,出借人主張將借款償還或通過擔保人主張繼續履行借款合同時,應由借款人提供相應的證據進行證明。 首先,出借人應提供書面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證明其主張應提交相應的證據:出借人出具的借條、收據原件、銀行轉賬記錄,如有借條、銀行轉賬記錄等,這些證據均可證明借款人在借款過程中支付了款項,而且能形成合理債權債務關系,故應當由借款人提供這些證據。其次,要以借款人能夠提供證據為前提(如果證明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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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債務,需要承擔哪些民事責任?詳細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債務,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不得要求支付利息和賠償損失。因借貸產生的債務,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第九十七條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債權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履行;在合理期限內未履行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對債務人的變更或者撤銷請求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內向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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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處理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債務糾紛?詳細閱讀
什么是債務糾紛?《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合同目的的情形,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恢復原狀,并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恢復原狀。第五百八十三條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有履行債務能力但不履行債務不以欺詐、脅迫為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立即終止合同。” 第七百八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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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法律規定不得強制執行的財產呢詳細閱讀
由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小組代收的費用因當事人一方不履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而權利人請求其支付撫養費、贍養費的或者其他勞動報酬未受給付的; 這種情況下的訴訟時效,原則上不超過二年。但是,如果債務人存在惡意規避債務的情況時,其訴訟時效就會被延長。例如債務人惡意串通、一方故意提供虛假證言、或者當事人有其他損害對方利益的行為等,都會導致訴訟時效中止,債權人對債務人的訴訟請求可能不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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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糾紛中證據收集要求以及舉證期限詳細閱讀
民事訴訟中,民事證據要求證明的事實和理由必須能夠被人民法院所采信,而且證據的收集必須全面具體。證據的收集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按照證據種類、證據來源的合法性、關聯性進行搜集,不能有誤。應當向法庭提供與爭議的事實有關的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證據材料。 行政糾紛中,對于行政機關依法作出的決定、命令等具有法律約束力,因此,行政機關應當依法承擔舉證責任。行政機關應當依法對行政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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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責任問題和可撤銷合同問題該怎樣解決詳細閱讀
合同無效主要包括合同訂立前、訂立中、合同履行中和事后等四個階段,又可分為效力待定三種情形。首先,根據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條第(四)項規定:“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當事人之間的合同關系的,應當通知該當事人”的規定,該三種情況中前兩種為有效合同糾紛,后一種為無效合同糾紛,第三種為不成立合同糾紛。 其次,根據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條第(四)項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或者被撤銷后,該行為仍然有效”的規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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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合同糾紛應當以訴訟方式解決嗎詳細閱讀
合同糾紛是指當事人因合同的訂立和履行,以及當事人之間因合同所產生的糾紛。合同糾紛有訴訟和仲裁兩種。訴訟是指因發生在當事人之間的民事糾紛而引起的訴訟。在民事糾紛中,由于合同與民事法律的不同之處在于對合同關系的處理,而產生的糾紛也就不一樣,它既涉及民法通則和民法總則合同行為規則的關系;也涉及合同糾紛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與承擔違約責任所發生的沖突問題。 故本文主要對合同糾紛的相關知識進行介紹和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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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其他形式合同而引起的糾紛法院會怎樣解決?詳細閱讀
因合同之外簽訂、履行其他形式合同而引起的糾紛,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司法行政部門。 《民事訴訟法》第63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變更或者解除,應當通知對方,但可以請求對方提供擔保。有違約行為的一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這條規定體現了當事人違約行為可以得到司法處理。 該條規定明確了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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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雙方訂立合同時對權利義務未作約定的合同怎么處理?詳細閱讀
買賣雙方簽訂合同時,對權利義務未作約定的合同屬于買賣雙方自身糾紛。人民法院受理的當事人請求變更或者解除原合同為民事糾紛的案件,應當由人民法院受理并指定管轄;當事人之間對管轄有爭議的,應當向法院提出;法院可以將案件移送有關的司法行政部門處理。本案是關于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2條規定,因出賣人逾期交付房屋而發生糾紛的,買受人可以在出賣人逾期交付房屋后請求出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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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合同類型的糾紛法律怎么規定詳細閱讀
主要包括買賣、租賃、借款、擔保、承攬等合同。對于買賣合同,根據我國法律,買賣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應當按照公平原則確定,任何一方不得任意擴大其權利義務關系和變動標的物。雙方當事人在訂立買賣合同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擅自改動其內容和性質。 當事人訂立買賣合同時,可以約定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買受人后,即可出賣該標的物;雙方訂立租賃合同時,也可以約定租賃期限及租賃標的物的租金等內容。對于借款案件

21.8
億累計挽回客戶損失21.8億元人民幣
1000
余家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政府單位的法律顧問
1996
年是中國創辦最早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之一
200
余名律師,各領域均有專家級律師坐鎮
30
萬+累計解決客戶疑難法律問題
70%
律師70%以上律師獲得法律碩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