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通肇事律師講解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的案例
2017年3月2日,原告(Li先生)駕駛電動車與被告(Wang先生)發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王某出于人道主義義務,將李某送往醫院治療,交警對事故進行了處理,并出具了事故責任認定函,無法證明事故原因和事實。深圳交通肇事律師來講講相關的一些內容。
隨后,李肇星向人民法院起訴王某,王某委托交通律師代理他的交通案件,交通律師積極與王某溝通事故的具體過程,查看原告提交的訴訟材料。最后,一審法院駁回了原告的所有索賠。
[交通事故責任爭議李]某某交通事故責任爭議判決案
以上是交通律師代理的交通事故責任爭議案件,案件相關內容信息,如有想了解交通事故責任爭議案件信息可隨時打電話咨詢我們。
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發生安全事故原因造成受害人構成了傷殘等級的,受害人怎么發展才能不斷獲得一個更高的賠償費呢?影響受害人賠償款的數額出了一種法定的因素外,還有我們就是受害人選擇數據處理城市交通事故的方式,最后結果就是企業選擇不同交通律師也是很關鍵的。下面通過專業的交通律師來介紹一下案例來介紹相關專業交通律師是如何給受害人掙得更高的賠償費的。
2015年10月16日11時30分左右,被告1號駕駛大型貨車粵LXXX從新華大道向城江方向行駛,經過S120線橋關中路168段,與原告電動車相撞。一起交通事故導致原告受傷和兩輛車損壞。經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現場調查,原告和被告對這起交通事故負有同等責任。
事故情況發生發展之后,原告被送往惠州市中心人民對于醫院患者住院時間治療。2015年7月21日,原告經廣東中法法醫臨床研究鑒定所對原告的傷殘等級制度進行分析鑒定并出具了鑒定工作意見,鑒定原告的傷殘等級為十級傷殘,原告為此需要支付技術鑒定費2500元。
在交通律師的幫助下,原告李某把駕駛人唐某以及保險公司一起訴至法院,要求上述2被告賠償原告損失(包含醫療費、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營養費、交通費、鑒定費、財產損失費等)共計126729.4元。
【判決結果】
2016年7月15日,惠州市惠城區人民對于法院可以作出具有以下進行一審判決:
1.被告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廣州市番禺支公司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在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限額內分別賠償原告100348.6元和3056.2元。
2.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應當駁回。
2016年6月22日,被告人吳某駕駛一輛牌號為粵LXXX的小型汽車從板樟路行駛至回沙堤路,左轉后行駛至板樟路至回沙堤路。胡駕駛的電動車發生碰撞,造成胡受傷,車輛受損?;葜菔泄簿纸痪ш牻洗箨牫鼍叩摹督煌ㄊ鹿收J定書》,認定被告負事故主要責任,胡無事故責任。
[交通安全事故案例]交通事故受害人應該學習如何有效規避事故索賠風險?
事故發生后,胡某被送往惠州市第三人民醫院住院,共43天。出院醫囑:休息3個月,加強營養,住院期間陪同1人。第一被告墊付醫療費用8451.89元,第二被告在強制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以內還墊付醫療費用10000元。在深圳交通肇事律師的協助下,胡將被告帶到惠州惠城區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支付125506.29元的損害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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