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約定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婚姻家庭幸福。因為未成年人是國家的未來,是家庭的希望。因此,從保護未成年人的角度出發,當單方面離婚時可以約定子女的撫養權歸屬。
比如子女的撫養權歸屬:男女雙方均已不適合撫養子女;兩周歲以下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決。
比如孩子由男方撫養;孩子由女方撫養;女方每月給付撫養費200元(此為雙方約定)等。另外單方面離婚時還可以約定孩子在婚生子女中的地位,對非婚生子女中的撫養權歸屬:男方應承擔撫養子女的義務;女方不愿撫養子女時,應尊重其真實意愿(女方應盡到更多撫養子女的義務)。
夫妻離婚協議中,對于子女撫養與監護也應當明確約定。如果是隨父或隨母生活的子女,父母不得隨意解除撫養關系。
離婚時,對于已滿八周歲的子女,如果父母雙方對其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和義務,有協商一致的原則;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意愿,按照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則判決。同時應當約定子女的生活教育以及醫療等費用的承擔和支付方式等事項,以保證孩子正常健康地成長。
關于子女成長期間的費用應包括醫療費、教育費、交通費等具體項目及數額。雙方可以約定在協議變更撫養關系的同時變更撫養關系,如兩歲以下子女隨一方生活,雙方可根據孩子意見變更撫養關系或者不隨其生活。
如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權債務、住房問題等。一般離婚協議中都會涉及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承擔等方面的內容。對此,當事人也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進行約定。但有些內容最好不要直接約定為子女撫養,這樣會導致孩子長大后可能會產生難以解決的問題。
在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協商解決。當然最好以書面方式表達出來,最好是用毛筆寫清楚名字或者蓋上手印,以便將來起訴時作為證據使用。如果是在辦理離婚手續前就直接協商解決則可以避免今后發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