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生活中,發生醫療糾紛的情況并不少見。如果是一般的醫療事故,在雙方協商解決的情況下,醫院可以給予一定賠償,也可以申請醫療事故鑒定。如果是醫療過失、非法行醫造成患者損害,需要承擔賠償責任。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大家一起看看吧。
在現實生活中,如果患者家屬對醫院和醫生產生不信任情緒,就會采取極端行為。如果醫院和醫生存在過錯,患者就會以此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他們賠償損失和精神損害撫慰金。但是如果是醫患糾紛的話,則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要確定醫院是否存在過錯;
?。?)如果是醫院違反診療常規,造成患者損害,應由醫院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醫院違反診療常規,造成患者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是,不能因此而免除該醫療機構或者醫務人員的責任。
?。?)醫院應對患者進行必要的檢查并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是否需要做手術。
2、醫院的診療行為是否有過錯;
3、如存在誤診誤治的情形,應當及時向患方進行告知,并說明理由。
4、患者在住院期間死亡的,由醫院承擔責任;
5、如沒有嚴重后果,建議患者家屬協商解決。
6、發生醫療糾紛時,除了要求醫院賠償以外,還可以根據醫療事故鑒定結果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索賠。
7、當出現上述情況時要注意搜集證據材料以進行訴訟。
若是非醫務人員違反醫療操作規范、診療常規造成患者損害的,應由醫院承擔賠償責任。若患者對鑒定結論不服的,可在收到鑒定結果后15日內向法院申請重新鑒定。若患者或其家屬對鑒定結論不滿意的,也可在收到醫院提供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后30日內提出重新檢測申請。
這個問題的講解暫時到這里,總的來說,由于醫療事故的侵權責任糾紛案件是由侵權關系引起的,因此,醫療事故損害結果與賠償責任應當屬于醫療損害賠償糾紛訴訟當事人之間的關系。我們正在建設法治社會,法律的作用也越來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大有裨益,無論對個人還是對社會,依法辦事非常重要。如果您還有更多疑問,歡迎在線聯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