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分享此文出于傳播更多資訊之目的。房屋買賣是人們最常見的交易方式,也是最常見的一種方式,我們在買房的時候會發現,一些房屋沒有房產證,但是有的人卻愿意買,那么私人買賣房屋合法嗎?對此你有什么看法?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雖然房屋買賣是一種合法有效的交易方式,但還是需要注意一些問題,在我們進行房屋買賣時如果存在一些不合理的情況可能會對我們自己造成一定的損失。
1、二手房買賣必須取得房管部門的房產證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取得房地產權證的,房地產所有權人有權進行交易,但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合法的產權證明
?。ǘ┓康禺a是依法登記取得的,且權屬證書記載的權利是唯一且合法的
?。ㄈ┓康禺a不存在權利瑕疵
?。ㄋ模┓康禺a權證載明的事項與所購房屋的性質、用途、面積等相適應。
也就是說,只有取得房管部門的房產證才能對房屋享有所有權。如果購房者購買沒有房管部門產權證的房子,就會出現房款無法收回這種問題:購買時價格不低卻無法過戶。同時,房管部門也不會為購房者頒發房產證。因此市民應該在買房前對房屋是否存在瑕疵進行查詢,最好能讓賣方出示具有房地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房產證。
2、買賣雙方必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并將產權過戶給買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買賣雙方必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并將產權過戶給買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這樣才可以保證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房屋買賣合同的內容應包括:買賣雙方基本情況及房屋的坐落位置;房屋的產權情況及過戶條件;房屋交易地點;房屋交付時間及條件;房屋交易價款和支付方式;房屋過戶后的相關權利義務等條款。雖然房屋買賣合同已經簽訂了,但是在房屋買賣過程中還會涉及到雙方當事人的一些其他事項。如:房屋轉讓手續以及產權過戶的時間等。因此在購買房屋的時候就需要雙方當事人相互協商解決一些問題啦!
3、二手房買賣過程中如果賣方出現不履行義務的情況下,將會被強制執行而無法過戶
房屋交易的一個重要環節是在交易雙方辦理完過戶手續之后,需要經過房產評估部門的評估。評估完之后,還要由法院委托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實地勘查,確定房屋的真實價值,然后才可以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沒有進行實地勘查就簽訂購房合同的話,在后續交易中就不會有法律效力,房屋也就無法過戶。此外,買賣雙方如果發生糾紛也是可以提起訴訟的,如果房屋的權屬存在爭議或者存在其他不能確認所有權人的情況下,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房屋所有權人是賣方。在訴訟過程中可以對被告采取查封財產或者限制其行為能力等強制措施。當然我們在二手房購買時也需要注意房屋買賣行為可能存在的問題,如果存在不合理的情況也可以及時提出,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4、房屋轉讓過戶前,房屋買賣雙方必須簽訂正式合同
在房地產交易過程中,如果當事人雙方不簽訂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是不能進行房屋交易的,也就是法律上所說的“雙務”合同。因為在房屋交易過程中,房地產買賣雙方所簽訂的合同只是一份書面合同,它只是一種承諾,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它不能保證房屋買賣雙方按合同履行義務。所以在簽訂正式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前,當事人雙方必須先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房屋轉讓過戶手續。
簽訂合同后雙方都應按合同履行義務。只有簽訂了正式房地產買賣合同的當事人,在履行義務中才會產生法律效力。但是也有一些買受人認為與賣方簽訂正式協議不利于自己今后維護自己利益的一種方式,所以沒有簽訂正式合同(也就不能依法保障自己的權益),如果合同約定有違約責任,雙方就應按照合同履行相應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