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家丑不可外揚”。在我們生活中可能會有一些家暴的行為發生,那么家暴什么程度可以離婚?在生活中離婚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家暴什么程度可以離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不成的,應當準予協議離婚。夫妻雙方應當自覺履行法律規定的夫妻義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離婚訴訟。任何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準予離婚?!痘橐龇ā返谒氖畻l第一款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家庭成員之間有互相幫助、愛護、尊重的義務?!?
1、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威脅、侮辱婦女或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威脅、侮辱婦女,即對婦女實施家庭暴力;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是指捏造事實對他人進行誹謗、攻擊、詆毀或者打擊報復。例如:捏造事實、歪曲事實、捏造事實攻擊、侮辱婦女或是其他惡意詆毀等方式侮辱婦女或者誹謗他人。
被害人發現了被告的家庭暴力行為后并不立即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進行報復或采取了過激行為導致其精神受到嚴重傷害、損害了被害人對其所享有的合法權益(財產或名譽)等,則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或要求賠償。如果被害人發現被告對其所享有的合法權益或名譽受到了損害而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進行報復或采取過激行為造成其精神受到嚴重傷害等情況下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如果被害人發現被告對其所享有的合法權益或名譽受到了侵害但未向法院提出訴訟時可直接向法院提供證據材料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進行報復。
采取過激行為造成被害人對其所享有的合法權益或名譽受到嚴重傷害等情況下可以由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進行報復,采取過激行為導致其精神受到嚴重傷害,名譽遭到嚴重傷害等情況下可以向醫院就醫,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對方來賠償自己受到的人身傷害及財物損失等合法權益,名譽受到損害而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進行報復或采取過激行為造成被害人精神受到重度傷害等情況下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離婚。
2、強迫婦女結婚或者不結婚。
強迫婦女結婚或者不結婚,是指男方以暴力、威脅、恐嚇等手段強迫婦女結婚或者不結婚。這是家庭暴力的重要表現形式。強制結婚是家庭暴力方式的一種。行為人通過言語、肢體、行為等方式對妻子實施暴力。以嚴重罪行威脅、強迫婦女結婚或者不結婚的行為。
3、虐待、遺棄女性。
虐待,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禁閉等手段直接或間接地傷害或摧殘、虐待對方。遺棄,是指行為人以遺棄的方式來達到控制對方的目的。比如對夫妻之間的虐待。雖然這種做法很小也很輕微或不構成犯罪都可能導致離婚。但是當家暴已經達到一定程度時甚至會導致無良方的死亡和被遺棄者生活無著落。
4、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還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是指男方有家庭暴力的,如多次對妻子實施家庭暴力不改正的情節,女方要求與丈夫離婚的,法院也會支持婚姻法關于離婚的規定。也就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內不準實施家庭暴力以及對家人有虐待情節等行為。離婚官司中,夫妻不是一個人受一家之主的支配與控制與支配的關系。
無論誰都具有“妻子”這個身份和地位,因此他對妻子應享有法定地位和權利。若沒有法定地位和權利做支撐,即使妻子受到了家庭暴力仍然無法離婚或獲得有效保護。
5、其他嚴重違反家庭暴力行為中規定的行為。
離婚訴訟中,雙方如對人民法院判令離婚裁定不服,可在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一方申請再次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如果人民法院經審理發現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可再次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