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工入職后就應該進行參保登記等事項了。如果參保人因不參加社會保險,或由于種種原因而不能參保后死亡時則不能享受養老和醫療待遇。社保制度主要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四大類。勞動者要怎樣依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呢?今天我們就來講講。
1、用人單位的責任:勞動者是社保法律關系的當事人,其義務是參保繳費,并繳納費用。
2、個人的義務:企業的主要法定義務是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參加社會保險。
3、社會保險是一種強制性的社會保障制度,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實行社會統籌制度,國家統一組織建立了社會保障體系。社會保障制度建立在經濟發展階段上;具有強制性和公平性。與職工直接有關的幾種險種:
一是社會保險;
二是由商業保險公司代理參保和代扣代繳部分由個人負擔;
三是由雇主和雇員共同繳納;
四是個人不繳費。
用人單位必須在勞動合同訂立后30日內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費繳納手續,不得超過一個月,逾期繳費的,應向勞動者支付滯納金。未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除補足欠繳金額外,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逾期仍不繳納的,由企業按照日萬分之五的標準按日加收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費用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所欠資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相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所以各位朋友們在享受生活時一定要注意簽訂勞動合同時對社保繳費時間及辦法問題要有明確的了解和認識。勞動合同一式兩份:合同文本和雙方簽字蓋章后即可生效。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合同生效條件的話,雙方應當都到社保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并且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就可以了。
如果還沒有辦理登記不能視為已經履行了相關手續了;如果不能及時辦理就會造成以后可能不能享受醫保等社會保障待遇而產生的損失;雖然現在不能要求繼續繳費也不能主張賠償金和補繳養老保險,但是大家可以提出社保繳費時間及辦法問題進行維權。
以上便是我們多年辦案經驗的一些總結,拋磚引玉,另有諸多缺乏,等待大家配合探究與交換。但值得再三總結的是,無論哪種案件,律師就是要抓住一切細節,為當事人依法爭取最大的權益,因為細節決定結果,細節決定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