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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在刑事訴訟中享有什么樣的權利?詳細閱讀
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在刑事訴訟中,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實行絕對保護,但是對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訴訟中應當受到保護的合法權益,可以依法予以追訴。”對被告人在刑事訴訟中享有什么樣的權利,在立法技術和司法實踐中尚無統一標準和明確規定。很多人對此還不太了解,下面我們就來詳細講解一下。 從兩個制度中,可以看出兩者有顯著的區別:第一個區別:刑事訴訟權利中最主要的就是保障犯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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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了婚禮沒領證,分手怎么分?深圳婚姻律師告訴你答案詳細閱讀
1.情景引入 在現代社會中,婚禮不僅僅是一場儀式,更是許多戀人修成正果的重要象征。但是,有一些情侶在舉辦了盛大的婚禮之后,卻因為各種原因沒有去領取結婚證。當這段感情走到盡頭時,他們不得不面臨一個現實的問題:辦了婚禮沒領證,該怎么分手呢?今天,我們就站在專業深圳婚姻律師的角度,用通俗易懂的語言來解答這個問題。 2.法律基礎:同居關系 vs 婚姻關系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一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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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到底誰來評估?深圳房屋拆遷律師為您講解詳細閱讀
在平常接到的征詢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棚戶區革新,棚戶區宛然成為各地的驕子,在其中,不可否認的是很多地方打著棚戶區改造的名義,實際上是征地拆遷。根據您的描繪,城中村革新在前幾年曾經納入了棚戶區革新的局限,城中村實際上是一個非凡的存在,盡管城中村的土地性質是集體土地,但是由于在城市的規劃區內,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來補償的。深圳房屋拆遷律師來說一下相關的問題該如何應對。 起首,拆遷有一個準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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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遷房如何獲得房屋產權證詳細閱讀
想要獲得動遷房的房產證,首先需要向房屋征收部門申請領取房產證并得到房屋征收部門的同意意見,然后向當地房屋登記部門申請登記。 1.動遷房如何獲得房屋產權證 在登記機構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并提交相關資料,最后拿到購房合同或其他材料,取得購房合同或其他材料。如果雙方之間存在合同關系或者是買賣合同關系,那么就需要和購房人一起去房產交易中心辦理相關手續并領取房屋產權證。 當然,如果是被拆遷房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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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如何向法院請求對債務人財產采取強制措施?詳細閱讀
如果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提起訴訟或者履行義務而訴訟時效超過二十年的話(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之規定)那這屬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和“沒有規定起算點”。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第三款、《民法通則》第一百八十六條又有不同看法(參見《物權法》第三百零七條第2款)。由于自然人一般只在起訴時才需要提供身份信息并不需要向法院提起訴訟時提供自己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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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如何提出保證申請?詳細閱讀
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屬于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一般都是被羈押在看守所里,但是由于其自身的性質不屬于嚴重違法犯罪的情形,那么他們就可以取保候審。那么什么是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是指對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的保證措施,即在刑事訴訟中被公安機關抓獲到案后將其羈押在看守所中進行審查、拘留并報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公安機關在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前,必須經過一定的審查和批準,并通知檢察院協助辦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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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中嚴格保護被告人合法權益的立法原則該怎樣理解?詳細閱讀
現行刑事訴訟法的立法原則,是嚴格保護被告人合法權益的原則,是我國刑事訴訟法所確立的核心概念之一。很多人對此還不太了解,下面我們就來詳細講解一下。 為了防止刑訊逼供等非法剝奪人身自由的行為在刑事訴訟中發生,確保刑事訴訟活動順利進行,保障人權,刑事訴訟法對此作出了嚴格規定。我國的第一個階段即1979年頒布的《刑事訴訟法》,從司法實踐出發規定了嚴格保護被告人合法權益的原則。 這一規定充分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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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設立后產生的債權是否必須向債權人清償?詳細閱讀
公司設立后,以貨幣方式和非貨幣形式設立的公司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實踐中,主要存在以下兩種觀點:一是將不能實現的債權視為不能消滅;二是對公司負有責任并享有相應的股權。對于該條款,首先應注意不能因設立后產生債權而排除善意第三人對該筆債務的擔保責任。公司設立后產生的債權,債權人是否有權要求債務人清償?我們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我國法律沒有規定債務人不必須以清償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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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糾紛可以找誰來調解詳細閱讀
物業糾紛是指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因發生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修繕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糾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物業主體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沒有約定不明確的,由業主承擔有關責任。 同時法律規定“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可以成立業主大會,由業主大會決定選聘或者解聘物業服務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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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夫妻共同債務需夫妻雙方共同承擔清償責任嗎詳細閱讀
夫妻間債務應視為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分;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因其并非夫妻共同債務而適用法定原則,但也是應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清償責任。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其所負責任在于夫妻雙方共同承擔,而不在于夫妻一方。 也就是說夫妻雙方不存在共同經營或分擔經營風險情形時,其以個人名義所負負擔不屬于共同債務。因此,當夫妻共同債務出現時才能確定共同承擔責任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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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會見中的相關問題?詳細閱讀
刑事辯護,即法律援助,是指國家通過法律程序和手段,保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親屬合法權益的活動。律師事務所是國家法律援助機構。“見律師”是律師與當事人進行會見時接觸的主要形式。律師作為法律援助機構,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法律援助機構之一。 “見律師”是指:一是見被告人;二是見法律文書;三是見當事人;四是見辦案機關;五是見律師本人;六是見律師單位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七是見當事人所在單位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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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的重要制度有哪些?詳細閱讀
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發展經歷了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1970年至1978年。第二個階段是1978年至1979年。兩個階段都采取了嚴格保護合法權益和限制不法侵害人合法權益相得益彰的立法原則,但這兩個法律制度存在著顯著差別,而對于前者影響較大。很多人對此還不太了解,下面我們就來詳細講解一下。 我國刑事訴訟法中刑事訴訟相關制度中主要體現為被害人權利與被害人權利保護制度、死刑案件的死刑復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