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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取保候審是一種常見的強制措施,旨在平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與社會公共利益之間的關系。本文將由一位經驗豐富的北京刑事訴訟律師,通過分析多個真實案例,深入探討刑事訴訟中的取保候審條件及其背后的法律邏輯。 一、取保候審的基本概念 取保候審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決定,允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離開羈押場所,但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行動自由,并
在刑事案件中,嫌疑人何時可以聘請律師是保障其合法權益的重要環節。我國刑事訴訟法對于嫌疑人聘請律師的時間點有明確的規定。本文將從北京刑事律師的角度出發,結合具體案例,對刑事案件中嫌疑人何時可以聘請律師進行深入解讀。 一、刑事案件中嫌疑人聘請律師的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
在刑事訴訟中,證據的合法性直接關系到案件的公正審判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保護。本文將由一位經驗豐富的北京刑事訴訟律師,通過分析多個真實案例,深入探討刑事訴訟中證據的合法性如何認定及其背后的法律邏輯。 一、證據合法性的基本概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證據的合法性是指證據收集、固定、審查和使用的程序必須符合法律規定,不得違反法律程序,侵犯公民的人身權
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強制措施的適用對于保障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和維護社會秩序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在某些情況下,原定的強制措施可能不再適應案件的發展和被告人的實際情況,此時就需要申請變更強制措施。本文將從北京律師的角度出發,結合具體案例,對刑事訴訟中哪些情況下可以申請變更強制措施進行深入剖析。 一、刑事訴訟中變更強制措施的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以下情況下可以申
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強制措施的適用對于保障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和維護社會秩序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在某些情況下,原定的強制措施可能不再適應案件的發展和被告人的實際情況,此時就需要申請變更強制措施。本文將從北京律師的角度出發,結合具體案例,對刑事訴訟中哪些情況下可以申請變更強制措施進行深入剖析。 一、刑事訴訟中變更強制措施的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以下情況下可以申
在刑事訴訟中,證據的合法性直接關系到案件的公正審判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保護。本文將由一位經驗豐富的北京刑事訴訟律師,通過分析多個真實案例,深入探討刑事訴訟中證據的合法性如何認定及其背后的法律邏輯。 一、證據合法性的基本概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證據的合法性是指證據收集、固定、審查和使用的程序必須符合法律規定,不得違反法律程序,侵犯公民的人身權
在刑事案件中,嫌疑人何時可以聘請律師是保障其合法權益的重要環節。我國刑事訴訟法對于嫌疑人聘請律師的時間點有明確的規定。本文將從北京刑事律師的角度出發,結合具體案例,對刑事案件中嫌疑人何時可以聘請律師進行深入解讀。 一、刑事案件中嫌疑人聘請律師的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
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取保候審是一種常見的強制措施,旨在平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與社會公共利益之間的關系。本文將由一位經驗豐富的北京刑事訴訟律師,通過分析多個真實案例,深入探討刑事訴訟中的取保候審條件及其背后的法律邏輯。 一、取保候審的基本概念 取保候審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決定,允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離開羈押場所,但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行動自由,并
在繁忙的都市生活中,大多數人幾乎不會接觸到爆炸物,更不敢想象有人會私自制造這些危險物品。然而,非法制造爆炸物的行為不僅存在,而且對社會安全構成了極大的威脅。作為一名上海刑事律師,今天我將深入淺出地講解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的相關刑罰,并結合實際案例警醒大家。
什么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是指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未經允許擅自制造爆炸物的行為。根據中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的規定,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行為,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刑罰有多嚴重?
根據《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犯此罪者,一旦查實,將面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節嚴重,例如涉及大量爆炸物或造成嚴重后果,可能會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法律對這一罪行的處罰力度如此之大,是因為它直接威脅到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
實際案例分析
讓我們來看一個真實的案例。2019年,浙江省金華市發生了一起非法制造爆炸物的案件。被告人孫某吉等人購買了原材料自制爆炸物(黑火藥),并在多個省市違法實施爆破作業。經過警方長達一年的偵辦,最終搗毀了3個犯罪團伙,移送起訴犯罪嫌疑人12人,搗毀制造炸藥窩點4處,繳獲成品炸藥962斤,扣押制作炸藥原材料13.53噸、爆破設備2套。法院判決主犯孫某吉有期徒刑14年,其余11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至3年(緩刑3年至6個月)不等的刑罰。
這個案例中,孫某吉等人為了降低成本而進行非法爆破作業,結果不僅自身難逃法網,還使其團隊其他成員也面臨嚴厲的刑事處罰。這個案例告訴我們,非法制造爆炸物不僅是嚴重的犯罪行為,更是害人害己。
法律提醒
非法制造爆炸物不僅觸犯法律,還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和傷害。因此,特別提醒廣大市民:
- 遵守法律法規,遠離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動。
- 若發現可疑行為或線索,請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
- 對于需要爆破作業的工程項目,一定要通過合法途徑申請并獲得許可。
作為總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是一項嚴重的刑事犯罪,其刑罰極為嚴厲。不論是個人還是企業,都應嚴格遵守法律規定,確保自身行為合法合規。只有這樣,才能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安全,共同維護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公安機關對被害人提出的控告不予答復時,可先行立案并提交相關部門證明該被害人存在犯罪事實。很多人對此還不太了解,下面我們就來詳細講解一下。
對被害人的起訴不予回應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對于刑事案件管轄的規定,主要考慮三個方面:
一是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四條有關規定及有關司法解釋,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應適用法律規定。對于管轄不同地區、不同級別的案件,在審查起訴階段均應予以不同程度的限制。
二是尊重司法權行使的規律,防止出現立案過寬或立案不嚴等問題。
三是在審查起訴階段對于被害人反映的問題作進一步深入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是司法實踐做法之一。在刑事訴訟法修改后對于刑事訴訟法的適用范圍進行了重新界定和修改。
這一次擴大了管轄范圍并且擴大了案件管轄范圍,在刑事訴訟法實施之后對管轄制度進行了修改和完善。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四條第一款、第三款及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公安機關對自訴人請求不予答復應當先行立案并提交相關部門證明該被害人存在犯罪事實;在審查起訴階段發現犯罪事實屬實并且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未造成其他嚴重后果時對自訴人以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第一款不予接收立案答復。
被害人提出復查控告應當先行立案并提交相關部門證明該被害人存在犯罪事實;對于經本院審查認為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條件的自訴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審被告人或作出裁定。實踐中這種情況比較多見。
這個問題的講解暫時到這里,我們正在建設法治社會,法律的作用也越來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大有裨益,無論對個人還是對社會,預防犯罪行為的發生要比處罰已經發生的犯罪行為更有價值。如果您還有更多疑問,歡迎點擊咨詢按鈕聯系我們的專業律師。
刑事訴訟的概念: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進行的訴訟活動。我國刑法規定了7種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過失致人重傷罪、投放危險物質罪、妨害公務罪和破壞生產經營罪。很多人對此還不太了解,下面我們就來詳細講解一下。
其中前三種是構成犯罪的必備條件,而構成犯罪人所要具備的基本前提是其具有的犯罪行為。從司法解釋上看,只有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罪犯,才可能以犯罪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
刑事訴訟法第3條規定了7種應由人民法院審判的犯罪行為:
(1)過失致人重傷、死亡;
(2)故意殺人;
(3)故意傷害;
(4)投放危險物質;
(5)投放沒有危險物質的鼠藥而導致死亡;
(6)投放毒害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而導致死亡。
刑事訴訟與人民檢察院的職責:刑事訴訟與人民檢察院的職責與傳統的刑事訴訟基本相同,二者在訴訟活動中的地位是不同的。
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起公訴和審判活動中,除負有審查逮捕職責外,還應當審查起訴,審查批捕及審判活動中應當發現的違法犯罪事實,決定是否批捕,決定是否提起公訴及判決。
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還應當提出要求追究刑事訴訟法第137條規定以外的行政訴訟監督對象,而在人民檢察院立案監督和偵查監督中,并不受這兩種職能限制。我國人民檢察院辦理每一起刑事案件都有明確具體的辦理時限限制,人民檢察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及時立案偵查,但必須遵守法定程序。
公安機關自接到人民檢察院立案監督的決定后,應當在七日內書面答復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時,可以在六個月內作出是否追訴的決定,公安機關接到人民檢察院立案監督命令后應在三個月內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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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的設立,以及刑訴法司法解釋的出臺,表明我國刑事偵查已經由“公權力部門”轉化為“社會權力部門”。很多人對此還不太了解,下面我們就來詳細講解一下。
1、偵查機關
在我國,由公權力部門直接對偵查活動實施監督和干預的部門,主要有公安、檢察、法院等,這些單位和部門對刑事案件進行管轄。這些單位和部門在我國的刑事訴訟中是獨立、受監督狀態。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只有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才具有刑事偵查職能。
公安機關有權對刑事案件進行偵查、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起訴和審判等偵查活動。公安機關偵查活動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不得徇私舞弊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人民檢察院可以對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進行監督;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偵查中存在違法行為的,可以向上級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提出抗訴。
2、人民檢察院
人民檢察院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同級人民檢察院管轄的案件的受理、移送、立案、偵查,審查逮捕,起訴,審判階段的活動進行法律監督。在受理案件的過程中,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前、逮捕后的強制措施,偵查措施、刑事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
在審查逮捕和審查起訴過程中,對依法應當逮捕的案件,依法及時辦理,對于需要由上級人民檢察院決定提請下級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不批準逮捕或不起訴的案件,或者對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人民檢察院可以提請同級人大常委會批準或者決定不起訴。
對決定不起訴或決定不能服罪的案件,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受理案件后如認為需要進行訴訟監督的,由人民檢察院立案監督,如認為必須進行訴訟監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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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對違反法定程序進行的審判活動進行糾錯。對于應當糾正的審判錯誤,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再審決定,或者駁回申訴或者指令審理。很多人對此還不太了解,下面我們就來詳細講解一下。
一、人民法院根據審判監督程序對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進行審查監督。
再審程序中,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應當再審。當事人不服判決、裁定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時,發現有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違法情形,應當決定再審。但是,發現原審人民法院存在審判人員違反審判紀律或者徇私舞弊等情形,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除外。
二、法律規定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在六個月以內作出不起訴決定。
人民檢察院在辦案中發現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認為應當追究犯罪責任的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可以不移送起訴;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應當退回公安機關一次,經檢察長批準,可以退回人民檢察院一次,再退回公安機關一次;人民檢察院認為需要提起公訴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一次,由檢察長批準,可以退回人民檢察院一次。
人民檢察院辦理偵查監督案件,在一年以內作出不起訴決定、不起訴決定書。不起訴決定書內容應當包括對刑事處罰種類和不起訴原因、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適用緩刑、追訴期限以及決定是否提出抗訴等。不起訴決定書應當由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簽署并加蓋印章。
人民檢察院根據法律和上級檢察院的決定逮捕后提請法院審判之日起二個月之內對涉嫌開設賭場罪和敲詐勒索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起公訴;對不屬于本法規定的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不能作出決定的,由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建議,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建議其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對被告人有犯罪事實無判決結果被告人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起公訴。
三、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和裁定認為確有錯誤,應當提出抗訴。
抗訴應當由上級檢察院提出,也可以由同級人民檢察院提出。在抗訴案件中,人民法院對于人民檢察院提出的抗訴是否有事實依據應當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依法中止審理或者移送下級人民法院審查。如果人民檢察院認為人民法院審理案件證據不足,可以提出中止審理或者移送下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認為有需要調查或者調取證據的案件,人民法院不能自行補充或者審查。
人民檢察院發現人民法院有錯誤時,應當依法提出抗訴,之后,人民法院應當進行審理,直至查明事實、查明原因之后作出裁定。人民法院認為確有錯誤的,應當重新審理或者駁回抗訴申請;已經審理或者駁回抗訴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結審理或者駁回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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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讀者朋友們,作為您的法律顧問和生活中的幫手,今天深圳刑事律師事務所將為您詳細解讀在深圳如何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這個看似繁瑣但實際上非常有用的證明,在很多關鍵時刻能發揮重要作用,比如入職、出國等。那么,究竟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呢?讓我們一起來看一看。
一、基本材料清單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一些基礎材料,這些是每個申請人都必須提供的:
1.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這是最基本的個人身份證明文件,確保身份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 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用于證明您的戶籍信息,同樣是必不可少的材料。
3. 居住在本市的證明材料:如果您不是深圳本地居民,還需要提供居住證或其他能夠證明您在深圳居住的相關材料。
4. 無犯罪記錄證明申請表:通常可以在當地的公安機關或相關網站上下載并填寫。
5. 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般要求為一寸或二寸,具體尺寸可以咨詢當地派出所或辦證中心。
二、針對不同情況所需材料
根據不同的申請目的,可能還需要提供額外的材料:
1. 因服兵役、入黨、招錄公務員等政審:
- 單位派員調查的:需攜帶單位組織人事或保衛部門介紹信、調查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
- 單位發調查函的:需蓋有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印章的調查函。
2. 從事安保、航空招飛等職業:
- 公證部門介紹信、公證部門工作人員工作證。
- 被調查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3. 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 提交書面申請、身份證及復印件。
- 如果委托他人辦理,還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三、注意事項與溫馨提示
- 提前預約:建議提前通過電話或者網上預約系統進行預約,以節省排隊時間。
- 材料齊全:請務必確保所有材料齊全且真實有效,避免因材料不全而多次往返。
- 咨詢專業人士:如果在準備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可以隨時咨詢專業的律師或法律人士。
四、結語
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雖然看似復雜,但只要按照上述步驟準備好相應的材料,就能順利完成。希望這篇文章能夠幫助到每一位需要的讀者,讓大家的生活更加便捷順利。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或需要進一步的幫助,請隨時聯系深圳刑事律師事務所,我們將竭誠為您提供服務!
刑事訴訟法是一部獨立于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之外的一部法律,它是專門為解決刑事訴訟中的一些具體問題而制定的專門適用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在偵查、起訴到刑罰執行完畢之后所發生的法律問題而制訂的總綱。其規定內容包括刑事訴訟制度、刑事檢察制度等,其中刑事程序法又包括公訴和自訴程序以及自訴與公訴的銜接程序等。很多人對此還不太了解,下面我們就來詳細講解一下。
1、偵查
偵查是指司法機關運用各種方法,從當事人、有關人員那里獲取證據,對犯罪事實進行調查,查明案件真相,并將調查結果予以公布,以供人們查閱、復制或者討論的活動。我國《刑事訴訟法》第37條規定,我國對犯罪分子實行專門化的刑事偵查權。
在刑事偵查過程中,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可以進行偵查,但是有關國家機關和社會團體、公民個人或者法律規定可以采取強制措施的除外。公安機關可以進行逮捕和審查批準逮捕。公安機關對刑事案件立案后,應當自立案之日起20日內將立案情況書面通知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偵查終結案件應當制作卷,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簽發。人民法院受理公訴案件,應當在3日內立案。
2、審查起訴
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提請審查起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對證據材料是否確實充分、罪與非罪的界限是否清楚等問題作出審查決定。對于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甚至有罪,但證據不足、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免予刑事處罰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由人民法院作出判決。
對于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人民檢察院可以建議人民法院宣告被告人無罪。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不影響案件的處理,但須向人民法院說明不起訴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有必要逮捕犯罪嫌疑人而移送法院審查起訴后提起公訴的,應當提起公訴;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有法定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情節的,應當提起公訴;屬于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人民檢察院可以直接受理公訴。
3、執行法律、行政法規確定的刑罰
刑事訴訟中最基本的任務是糾正錯誤、追究責任,為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創造條件。因此,刑事訴訟中最基本的任務就是糾正錯誤,糾正不合法、不合理的訴訟請求(包括賠償損失)。這是刑事訴訟必須解決的一個基本問題,也是刑事訴訟制度最基本的任務和原則。
刑事訴訟不因它獨立于民法、刑法而具有其他方面內容,它既不涉及刑訴法關于刑罰種類和適用范圍、刑罰執行方法和條件等客觀內容,也不可能涉及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的實體問題,所以它不可能在刑事訴訟中得到很好地實施。在刑事訴訟中正確行使自己的權力對其產生影響是十分重要的,也是進行刑事司法工作的一項基本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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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證據制度是指在刑事訴訟活動中,以法律為準繩,通過運用各種方法確定證據在證明案件事實中的地位的制度。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了三個證據制度,即事實證據制度、證據收集與審查制度、法律證明與法律責任。很多人對此還不太了解,下面我們就來詳細講解一下。
證據收集制度包括:收集和審查程序,檢察機關的審查意見作為證據使用,偵查機關進行偵查活動的證據屬于收集范圍,偵查機關收集證據以自己內部掌握為標準,屬于合法行為。取證審查程序指,偵查機關經過合法調查程序,獲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等證據,進行相關證據排除、查證屬實、排除非法證據之后,形成書面審查意見作為定案根據的一種制度。
1、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96條規定,法律證據制度規定了三個組成部分,即事實證據制度、證據收集與審查制度和法律證明與法律責任。
事實證據制度是解決證據問題的關鍵制度,也是刑事訴訟活動中取證的基礎和核心,是最基本、最核心的制度,是整個證據制度體系的核心和基石。證據收集審查制度就是以證據原則為標準,根據客觀事實的基本規律,運用各種方法,從當事人(證人、鑒定人等)陳述、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鑒定意見、勘驗檢查筆錄等搜集所證明的客觀事實。
證據的收集與審查,是對這一客觀事實是否存在進行的一種判斷,只有當證據已經取得或獲得之后,這種判斷才具有價值。法律證明與法律責任是對于非法證據、無證證據如何處置及如何追責以做出規定。
2、事實證據制度是司法活動實施偵查活動時必須遵循的法律原則,即以證據證明案件事實。
我國刑事訴訟法將其作為證據制度的總則。所謂事實證據制度,是指司法活動通過適用專門的法律程序,在刑事訴訟中收集相關證據,并在法庭上對這些證據進行審查、檢驗、判斷并以證明其事實為基礎,進而為查明案件事實,確定被告人是否有罪提供理論依據和制度保障的一種制度。
我國刑事訴訟法將其作為獨立的司法原則加以規定,明確了對案件事實證明原則上應堅持以客觀事實作為判斷是非標準,堅持疑罪從無原則,遵循疑罪從無原則展開偵查活動。同時,在司法實踐中各級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輕重及犯罪形式等對案件事實進行分類。
對于輕罪行應當堅持疑罪從無原則,重定罪輕量刑原則;對于重罪應當堅持疑罪從無原則,輕罪要堅持法定刑原則;對于重罪應當堅持疑罪從無原則,重打擊輕予審原則;對于重罪應當堅持罪責刑相適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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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刑事訴訟律師的日常工作中,經常會遇到當事人詢問的一個關鍵問題:起訴后一般多久會開庭審理?這看似簡單的問題,背后卻涉及到諸多復雜因素,需要從不同角度去剖析和理解。 首先,從法律規定層面來看,民事訴訟法對于案件的審理期限有著明確的規定。一般情況下,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則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
在紛繁復雜的法律世界中,“根據哪個法院起訴都可以”這一表述看似簡單,實則蘊含著豐富而深刻的法律內涵與實踐意義。作為一名深圳刑事訴訟律師,深知其中涉及的諸多關鍵要點和微妙之處,下面將對此展開詳細闡述。 從民事訴訟的角度來看,在某些特定情形下,當事人確實擁有選擇向何地法院起訴的權利。例如,在合同糾紛案件中,當被告住所地與合同履行地不一致時,原告既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向合同履
在當今社會,隨著生態環境保護意識的增強,非法野生動物收購等行為的刑事處罰越來越受到法律的嚴格限制。作為深圳刑事辯護律師事務所的一名資深律師,我將從法律角度對非法收購野生動物罪的刑事處罰進行深入解析,以期提高公眾對此違法行為的認識和警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的相關規定,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行為,將受到法律的嚴厲懲處。具體而言,該
在法律的天平上,正義的一端始終需要精確的砝碼。作為一名執業多年的上海刑事辯護律師,我深知每一起案件背后都承載著當事人的命運與希望。今天,我們就來深入探討一個常被問及卻復雜多變的問題——判刑的最低時長。通過這篇文章,我希望能夠為您揭開刑罰起點的神秘面紗,讓您對法律判決有更清晰的認識。 一、引言:法律的嚴肅性與公正性 法律是社會秩序的基石,它以公正為靈魂,以嚴謹為標準。在刑事司法領域,判刑
在刑事訴訟中,證據的有效性和證明力直接關系到案件的公正審判和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保護。本文將由一位經驗豐富的北京刑事訴訟律師,通過分析多個真實案例,深入探討刑事訴訟中如何確定證據的有效性和證明力及其背后的法律邏輯。 一、證據的有效性和證明力的基本概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證據的有效性是指證據收集、固定、審查和使用的程序必須符合法律規定,不得違反法律程序;證
刑事訴訟中的審查起訴期限是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和確保刑事訴訟順利進行的重要制度設計。本文將從北京刑事訴訟律師的角度出發,結合具體案例,對刑事訴訟中的審查起訴期限進行深入解讀。 一、刑事訴訟中審查起訴期限的法律界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這意味著,審查起訴期
刑事訴訟中的立案是刑事訴訟程序的起點,對于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維護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義。立案條件的明確與合理,直接關系到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本文將從北京刑事訴訟律師的角度出發,結合具體案例,對刑事訴訟中立案的條件進行深入探析。 一、刑事訴訟中立案的條件 1.有犯罪事實 立案的首要條件是有犯罪事實發生。這里的“犯罪事實”是指違反刑法規定,具有一定社會危害性,并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
【上海刑事訴訟律師】提起公訴是刑事訴訟中的關鍵環節,它標志著案件正式進入審判階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上海刑事訴訟律師將為您解讀提起公訴的法律程序與實務要點,幫助您理解這一過程中的重要細節。 一、公訴案件的審查與受理 上海刑事訴訟律師指出,人民法院收到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公訴案件后,應當在收到起訴書和案卷、證據后的七日內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案件管轄權、
近日,江歌媽媽江秋蓮對作家陳嵐提起的刑事自訴造謠誹謗案一審被駁回,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此案不僅涉及個人名譽權的保護,更折射出網絡時代言論自由的邊界與社會道德責任的交織。作為深圳刑事訴訟律師,我將從法律角度對該事件進行深入剖析,并探討其對公眾人物言行及網絡言論規范的啟示。 一、案件背景與經過 江歌被害案曾轟動一時,其母江秋蓮在悲痛之余,也面臨著巨大的輿論壓力。作家陳嵐因在社交媒體上發表
近日,杭州方回春堂一門診部醫生被曝涉嫌猥褻女患者,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據報道,涉事醫生在為患者治療過程中,存在不當行為,警方已立案偵查。作為上海刑事律師,我對這一事件進行了深入的剖析和思考,并試圖從法律和道德的雙重視角探討其中的關鍵問題和應對策略。 一、事件背景與經過 根據公開報道,涉事醫生在為女患者治療過程中,存在觸摸患者隱私部位等不當行為。受害者在察覺到異常后,立即向醫院管理
刑事訴訟中的逮捕措施是保障刑事訴訟順利進行的重要手段,但并非所有犯罪嫌疑人都應當被逮捕。本文將從北京刑事自訴案件律師的角度出發,結合具體案例,對刑事訴訟中不予逮捕的情形進行深入解讀。 一、刑事訴訟中不予逮捕的情形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的規定,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不予逮捕。 2.犯罪嫌疑人已滿十六
在刑事訴訟中,被告人對一審判決不服時,有權依法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本文將由一位經驗豐富的北京律師咨詢網,通過分析多個真實案例,深入探討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可以提出上訴的情況及其背后的法律邏輯。 一、上訴的基本概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被告人對一審判決不服時,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上訴的目的在于請求上級法院對一審判決進行復核,以糾正可能
在法律實踐中,刑事拘留與行政拘留是兩種常見的強制措施,但它們在性質、目的和適用條件等方面存在顯著差異。本文將從北京刑事自訴案件律師的角度出發,結合具體案例,對刑事拘留與行政拘留的區別進行深入剖析。 一、刑事拘留與行政拘留的法律界定 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為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或者發生社會危險性,而依法暫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刑事拘留是
在正當防衛領域,有兩個問題最有可能引起爭議。第一個涉及防衛的前提,即非法侵權的緊迫性。二是涉及防衛要件,即判斷防衛界限的標準。這個案例是這兩個方面的典型。深圳刑事律師來回答一下有關的情況?!‰m然我國大多數刑法理論和司法實踐認為,不法侵害作為正當防衛的前提條件,應當具有緊急性,但人們對緊急性的理解并不一致。因為刑法第20條并沒有像日本刑法第37條規定的那樣,明確將“緊急情況”列為正當防衛的前
國家機關管理工作研究人員可以依法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的職務活動發展以及中國婦女、兒童的人身自由權利。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廣州刑事訴訟律師一起看看吧。 相關的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影響工作服務人員負有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的職責,而行為人的聚眾阻礙經濟行為使國家審計機關對于工作技術人員能夠正常的解救活動我們不能順利通過進行,嚴重問題阻礙了國家機關工作專業人員無法正常履行職務的活
積極參與者的作用不同于群體性犯罪中的首要分子,雖然積極參與者在群體性犯罪中起著重要作用,但他們的作用不如直接導致群體性犯罪的首要分子。那么對于相關法律法規你了解多少呢?快來和深圳刑事訴訟律師一起看看吧。 一、搞工作、搞生產、搞經營、搞教學,不能搞科研 工作、生產、經營、教學、科研無法進行,不僅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上述任何一方面的正常運轉完全癱瘓或停止,而且使上述特定主體的工
事實要素是起訴書制作中“技術含量”的最高部分,即在起訴書中“依法審查確定”的犯罪事實的書寫。 這一部分的寫作內容,一方面不能沒有理論依據,否則劍就會局部邊緣;另一方面,需要積累經驗,掌握技巧。 在對起訴書理論研究的基礎上,結合多年來起訴書制作和審查的經驗,總結出了“一條主線”、“六W”和“三無”書寫起訴書事實的基本技能。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廣州刑事訴訟律師一起看看吧?!∑?/p>
六個“W”:誰(Wh)在何時(WHEN)和何地(Where)用什么方法(What方法)對誰做了什么或什么(誰或什么)。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上海刑事訴訟律師一起看看吧?!?.“何人”是犯罪行為主體,既然起訴書是指控被告人進行犯罪案件事實的載體,就必須將犯罪客觀事實指向被告人。一般企業來說,宜將犯罪活動主體可以寫在犯罪事實的開頭。比如我們下面通過這份起訴書的事實表述: 【
在司法體系中,申訴程序作為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重要環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對于北京地區的刑事案件申訴,北京刑事訴訟律師憑借其專業的法律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為當事人提供了全方位的指導和幫助。本文將為您詳細解讀北京刑事案件申訴的程序及期限,幫助您更好地理解和運用這一權利。 一、刑事案件申訴的受理時間與程序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解釋,北京刑事律師在申訴案件的處理上需遵循嚴格的時間限制。決
在刑事審判中,陪審團審查證據以決定被告是否犯有相關罪行。審判是政府為其案件辯護的機會,以期獲得“有罪”的判決和對被告的定罪。審判也代表辯方有機會反駁政府的證據,并在某些情況下提供自己的證據。在雙方提出論點后,陪審團將作為一個整體考慮是否認定被告有罪或無罪。廣州刑事訴訟律師今天想來告訴你如何處理這個問題。 注意:雖然審判是刑事司法程序中最引人注目的階段,但大多數刑事案件在審判前就已經解決了—
關于紐約市的刑法和程序,有很多錯誤信息?!斗膳c秩序》可能會讓您相信問題會很快得到解決。然而,現實并不總是那么美好。無論指控是什么,被捕都是壓力大和令人困惑的。我們提供了本刑事案件指南,以消除一些混亂。深圳刑事訴訟律師下面就來講解相關的那些問題。 選區 當一個人被捕時,警察會試圖確認那個人的身份。被捕者被帶到當地轄區進行初步訊問,必要時還讓警方采集指紋和照片。從那里開始,您的傳訊過程可
威斯康星州將其刑事犯罪分為兩類:重罪的重罪以及相對輕微的輕罪。重罪分為幾個不同的類別,如果您被定罪,可能會決定刑期的長短??偠灾?,最低級別的重罪定罪最高可處以 10,000 美元的罰款和/或州監獄的三年半徒刑。最高級別的定罪可能會導致終身監禁。有關詳細說明,請參見威斯康星州法規第 939.50節。深圳刑事訴訟律師就來為您講解一下相關的情況。 輕罪分為三類。最低級別的定罪可能會導致 500
經過審查,對于不夠刑事處罰需要給予行政處理的,依法處理,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于自己管轄的制作《刑事案件立案報告書》。那么它的規定具體是怎樣的呢?廣州刑事訴訟律師為您整理相關法律知識。 1、受理立案。公安構造關于公民扭送、報案、指控、告發或許犯法嫌疑人自首的,都要接收、問明情形后制造《接收刑事案件登記表》,經過審查,對于不夠刑事處罰需要給予行政處理的,依法處理,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于自己
關于詢問灌音錄像是不是應該隨卷提交法庭,訴訟人能否查閱、復制等問題,在近年來的刑事案件審訊和辯解過程當中,爭議頻頻涌現。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深圳刑事訴訟律師一起看看吧。 跟著最高人民法院三項規程的頒行(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應該說在司法解釋層面是沒有爭議了:那就是應當提交,不需要訴訟人申請,檢察院在起訴的時候就應當主動向法院隨案卷提交。具體分析如下: 《庭前集會
你說“沒有案子”是什么意思? 不立案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包括國家安全機關)對報案、控告、舉報、自首等材料進行審查后,發現沒有犯罪的?;蛘叻缸锸聦嵜黠@較小,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上海刑事訴訟律師一起看看吧。 一、公安立案程序是怎樣的? 第一,必須有人先報案(當事人或他人)。 第二,只有刑事案件才應該立案偵查。民
緩刑是指對犯罪人處以刑罰,但刑法相關規定緩期執行工作一段發展時間。那么對于緩刑是什么意思呢?下邊就由上海刑事訴訟律師為您詳細分析解答,希望對您有所提高幫助。 主要問題就是判處有期徒刑后不立即收監執行,而是一個罪犯仍然處在原來的生活工作狀態,但是我們必須通過定期到公安信息管理相關部門發展報告分析情況,離開居住地必須申請,剝奪像集會游行這樣的政治經濟權利。在緩刑期間,罪犯沒有網絡犯罪和違反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