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遷房,是指房屋征收部門在征收房屋時,將被征收房的產權人或者使用權人作為拆遷主體,與被拆遷人或者使用權人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在拆遷補償方面,動遷房是不需要繳納任何稅費的。而一般動遷房的產權過戶環節都需要相關費用辦理一些手續。那么動遷房如何過戶?如果是直接購買,就不需要辦理任何手續,但是要在動遷協議簽訂之后的三個月內辦理轉讓手續。但是交易時間越長手續越麻煩!
1、拿到拆遷文件后,需要去當地的房管部門進行查詢
首先,需要確定拆遷單位和被拆遷人。我們都知道,房屋拆遷一般都是由政府和開發商進行確定的,所以大家都知道房管部門的人。當然,具體由誰來確定和辦理產權變更還是由房管部門來確定呢?因為涉及到很多情況,所以在拆遷過程中,大家很難確定對方是否為拆遷公司。那么,就需要讓拆遷方提供拆遷單位和被拆遷人的身份證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文件資料。
2、確定房屋是不允許進行買賣的。
首先,必須要確定該房屋是否在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或者經批準建設。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再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房屋權屬證書是房地產交易當事人合法取得房地產轉讓資格或取得房地產所有權的憑證。我國實行土地使用權出讓制度。因此該協議可以在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為有效文件。此外,若該房屋是在未滿五年不能上市交易的情況下取得該土地使用權而對外銷售的可認定為無效證件。
3、拿到房屋產權證后要到相關的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
過戶后如果有房產證,則要拿到原件去房產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房屋的轉讓與過戶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在法律上可以說是有本質差別的。首先轉讓是房產所有權人轉讓房屋產權,根據《物權法》規定:不動產權利人享有處分自己財產的權利,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除外。也就是說通過買賣方式取得房產證的,應在原產權人辦理出質登記后到房產部門辦理過戶。房屋轉讓是基于買賣合同實現房屋所有權關系的轉移。買賣雙方簽訂購房合同后,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將住房產權證變更為自己的名義或其他人名義。如果雙方不能達成一致,只能通過法院訴訟途徑解決財產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