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計挽回客戶損失21.8億元人民幣
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政府單位的法律顧問
是中國創辦最早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之一
律師 各領域 均有專家級律師坐鎮
累計解決客戶疑難法律問題
70%以上律師獲得法律碩士學位
崇明區律師提出對于債務人破產之前,已經與對方當事人就案件糾紛達成了仲裁協議,債務人破產后,有關爭議是否也應由破產法院集中管轄,不能再根據仲裁協議申請仲裁?文章以此為例,就此問題進行分析,以供參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民事訴訟和仲裁是兩種不同的糾紛解決機制,無法對債務人進行
策法網竭誠為您服務
咨詢電話
400-9969-211
律師微信號
12871916